2011-02-15 09:54:00 作者: 来源:中新网
| |
昨天,市五中院,开庭审理黄昌华涉黑团伙一案。 通讯员 陈铜 摄 |
在涪陵,“五哥”黄昌华的名字在道上无人不知,他和手下十多名团伙成员在当地形成层级分明、结构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贩毒、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昨天,包括一名涉案公务员在内,黄昌华等18人在市五中院受审。
涉9宗罪 多为80后
该团伙中,包括黑老大黄昌华、胡廷伟等5名骨干均为刑释人员。被告王建勇还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2009年3月被市三中院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王建勇在服刑期间被查明涉及黄昌华团伙案,而再次受审。
经查,2003年来,黄昌华纠集胡廷伟、王建勇、徐陵、蔡光勇、曾祥明等多名刑释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作伪证、聚众斗殴、非法买卖枪支、贩毒及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绑架、到娱乐场所强占干股等违法犯罪行为,18名被告一共被指控9宗罪。
我们注意到,18名被告中有15人曾被判刑,12人是80后,17名被告均为小学、初中文化,只有被告李强身份特殊,他是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大学文凭。他是因为邀请黄昌华团伙“报仇”,致3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而受审。
集体食宿 统一吸毒
2003年到2009年,以黄昌华为头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层级分明,集中安排食宿、统一聚会和发放零用钱,就连嗑的“药”也是统一提供。
黄昌华向成员规定:下级要服从上级命令,出了事不能供出其他成员;对遵守纪律、办事得力的给予物质奖励,反之辱骂殴打直至逐出组织;组织出面解决成员对外发生的纠纷。
2003年至2009年,黄昌华组织、领导的该涉黑团伙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4人轻伤,在涪陵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强占干股 强卖啤酒
黄昌华的“估倒吃”在当地出了名。2003年9月,金碧辉煌歌城开业,他找到股东夏某要求占干股,充当“内部保安”,迫于“五哥”的势力,夏某被迫从自己51%的股份中拿5%给他,此后黄昌华经常带人到歌城巡视。
因酒水利润高,黄昌华在未缴纳入场费前提下,强行在歌城推销某啤酒,并强迫服务员推销他的啤酒。2004年夏,股东舒某没及时支付黄的啤酒款,黄昌华恶言威胁,迫使其下跪认错。
震慑股东后,黄昌华长期占用包房为组织据点,以免单方式解决消费开支。到2005年歌城关闭,黄昌华从该歌城分红50多万元,免单10万余元,严重影响歌城经营秩序,股东敢怒不敢言。
庭上,黄昌华的供述前后矛盾。起初,他对起诉罪名和事实没有异议。在关于强占干股的提问中,他又改口,坚称自己没在歌城强占干股,未从歌城分走一块钱红利。
据查,除强卖啤酒、强占干股外,黄昌华团伙还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贩毒等,非法获利10万余元,并用非法收入购买枪支刀具、为成员提供食宿吸毒,犯罪后外逃等费用。
由于案情复杂,案件预计审理3天,将择期宣判。
现场》
妻儿从老家来旁听
早上9:20,市五中院门外,一名30岁的妇女在焦急等待开庭,她的口袋里露出蓝色的旁听证一角,看得出是被告家属。
她怀里抱着一名两三岁的孩子,孩子睡得很香甜,可她泪眼汪汪,旁人一搭话她就哭。
她前天从涪陵赶来,住在一招待所。“我没工作,家里就靠他支撑,娃儿快上幼儿园,今后学费怎么办,家里怎么办?”她说,丈夫喜欢打干帮,她多次劝他远离“五哥”,认为迟早要出事的……说着,她哭起来把孩子惊醒了。记者给她递上一张纸巾。妇女小声说:“谢谢。”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