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2 06:39:00 作者:黄耀伟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2月22日消息(记者黄耀伟)据经济之声报道,我国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面临出台以来的首次修订,相关修订稿草案已于1月中旬下发业内征求意见。这次的修订将允许基金从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重大利益相关方的股票,私募基金也将首次被纳入监管体系。
现行《基金法》是2003年10月公布,2004年6月1号开始实施。在经年的运行后,其弊端和局限性日益显露。原《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参与了本次修订工作讨论的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介绍说,本次修订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路:
刘俊海:第一个是强调投资者权益保护,如何创新产品,为投资者创造最大的投资回报,第二个是创新与规范的关系问题,基金管理产品方面要创新,经营管理方面要创新,但是创新面临安全的问题,而安全问题需要规范,第三个是自治与管制的问题,如何确保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与证监会行政监管的关系,另外一个就是最近大家讨论比较热烈的私募股权基金的问题,绝大多数创业板以上的公司都有私募股权的身影。
本次修订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改变监管思路,由堵塞改为疏导,给基金从业人员适度松绑,允许他们投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刘俊海认为,这将改变过去一直存在的基金管理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的不平等状况:
刘俊海:一概禁止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对他们来说也不公平,为什么其他人可以买,他们就不能买呢,这违反了公民之间的平等原则。
在修订草案中规定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证券产品须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登记和接受审查,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公司副总经理秦红表示,只要建立起这道防火墙,将会改善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老鼠仓”现象:
秦红:其实对“老鼠仓”一点影响都没有,因为它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备案和管理制度,只要我们的购买是公开的,是对从业人员的放宽,同时也是对对老鼠仓行为的一个更好的改善,否则他一买他就会成为“老鼠仓”。
刘俊海也认为这种报备制度能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但他更强调从业人员的职业自律:
刘俊海:报告和备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督促基金从业人员慎独自律,即便在缺乏投资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够以信托义务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但是我想这个报告和备案并不是万能的。
同时他也表示,基金管理公司通过经营管理的加强来提高从业人员的违规成本是一个更有效的措施:
刘俊海:是很难解决,但不是不能解决的。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应该通过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文化留人,留住基金从业人员里边的优秀人士,确保基金公司对于广大基金从业人员具有向心力,凝聚力,使得基金从业人员,损害投资者利益,损害个人声誉,就会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不合算,甚至付出惨重的代价。
在修订稿中,未来还将允许基金公司投资重大利益相关方的股票,秦红认为,这样的修改,其实首先是对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秦红:我想这个首先是保护持有人的利益,比如说我们在建行托管,建行上市,不让我的持有人购买,对我产品的持有人其实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可以通过披露的方式,通过关联交易管理的方式,那么这也是为了保护所有投资人的公平的利益。
本次的修订另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将私募基金首次纳入监管体系。并且允许私募基金在达到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进行公开募集。
刘俊海表示,这将改变去过私募基金监管真空的状况,让私募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刘俊海:过去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法》附则里头有一句话,叫做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的配套行政法规一直没有出台,所以在法律上就存在一个真空地带,因为它又不是公开募集的股权投资基金,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是约束不了,规范不了私募投资基金的。温而不火的监管策略应该是未来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一个选择。
秦红也表示,这一改变起码会在人才方面给公募基金带来新鲜血液的补充:
秦红:我觉得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也是对公募基金一个很好的补充,过去私募基金不能发公募,造成公募都是一些大的企业来投资,没有对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对他们的知识予以充分的肯定,基金管理人的技能是盈利最核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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