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5 06:55:00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2月24日电 网吧内烟雾缭绕的现象在福州有望得到改观。近日,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在网吧内吸烟,以进一步建立完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区网吧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根据通知,严禁在网吧内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要求网吧经营场所在显著位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树立良好的文化市场窗口形象。
通知要求,对网吧内的吸烟行为,业主不劝止、不举报的,第一次发现由公安机关给予业主警告,并处3000元的罚款;对第二次发现的,罚款6000元,并处停业整顿30日;对第三次发现的,罚款15000元,并处停业整顿1年;情节严重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同时,福州市还对接待未成人上网、超时经营、未核对上网身份等网吧违法违规经营,制定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罚款10000元至吊销许可证处罚。网吧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违规超时经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罚款3000元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另外,福州市要求,网吧经营场所应当文明诚信经营,未经许可不得超范围违规经营,对网吧管理不善、严重存在脏、乱、差等情况的,给予警告、责令整改。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