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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青少年案件频发 保护水源,保护青少年!

2011-03-09 18:20:00    作者:杨波   来源:人民网  

青少年的思想和水性是一般无二的,假如你给他灌溉的是诚信,是仁爱,是正义,是奉献,是拼搏,是真诚,他就会像河流一样,最后就流到十分遥远的地方去了。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党和政府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进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继往开来,艰苦创业,不懈奋斗。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教育与培养,把青少年与无产阶级政党所肩负的崇高使命紧紧地联系起来,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紧紧地联系起来,把青少年看作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看作党的事业的接班人。“雨露滋润禾苗壮”。全国亿万青少年在党的阳光照耀下,正在茁壮成长。

  改革开放三十年,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与此同时,改革开放中也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如人们信仰缺失,精神生活空虚,国民诚信缺失,社会环境恶化,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极为严峻,影响青少年的成长和身心健康。尽管党和政府把维护青少年的权益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但有关侵犯青少年权益和青少年的犯罪现象仍频频见之于报端和网络媒体。

  据《浙江在线》报道:浙江丽水市碧湖中学多名女生遭强奸,至少有十位13到16周岁的女初中生曾被陈伟军、大兵等人强奸。碧湖中学被“糟蹋”的女生数量有几十人之多……。

  据《大河网》报道:7名儿童被父母出租到三亚乞讨,月薪1000元……。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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