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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停产金矿非法偷采事件两嫌疑人被警方控制

2011-03-20 06:50:00    作者:冽玮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16日,潼关县政府接到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群众举报督办单”,称有群众反映,3月11日下午3时许,潼关蒿岔峪一金矿发生井下事故,致9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同伙阮长明(山阳县人),未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事件情况,造成瞒报,且私下将死亡者尸体转移到山阳县,私自处理善后事宜。

  中新网西安3月19日电(记者 冽玮)记者19日从陕西省潼关县委宣传部获悉,发生于3月11日的该县蒿岔峪一停产金矿非法偷捡矿石造成9人窒息死亡事件,两名与此事件有关的嫌疑人已被当地警方控制。

  潼关县位于陕西省关中东端,是陕西的东大门。矿产资源丰富,埋藏有金、银、铅、石墨、大理石等多种矿物,开采金矿历史悠久,大约900年前就有民众开采金矿石。

  3月16日,潼关县政府接到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群众举报督办单”,称有群众反映,3月11日下午3时许,潼关蒿岔峪一金矿发生井下事故,致9人死亡。死者中有8人为商洛市山阳县人,1人为四川人,事故单位隐瞒了事故并转移尸体至山阳县。

  事件发生后,渭南市政府在潼关成立了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先后对5名嫌疑人及相关人员展开讯问和摸排。根据讯问和摸排情况,潼关县公安局对两名嫌疑人进行了控制,并就此事件展开了侦察调查。

  经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核实,该事件共造成9人死亡。其中商洛市山阳县8人,洛南县1人。造成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因两人非法进入长期未运行的停产坑口偷捡矿石,缺氧窒息,造成1人当场晕倒,另一人爬出坑口求救,亲友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死亡人数升至9人。

  事件发生后,同伙阮长明(山阳县人),未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事件情况,造成瞒报,且私下将死亡者尸体转移到山阳县,私自处理善后事宜。

  据悉,目前事件善后处理正在进行中。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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