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1 07:13:00 作者:吴德 孔小平 来源:扬子晚报
本报讯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南京市建邺区兴旺屠宰场内宰杀含有“瘦肉精”的“问题猪”,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察局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记者20日从南京市纪委获悉,该市建邺区4名与“问题猪”一事相关的责任人被查处。
据了解,少数河南不法商贩在宁贩运经销疑似“问题猪肉”一事,经央视等媒体曝光后,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在迅速妥善处理“问题生猪”、加大生猪屠宰市场监管的同时,还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经市区两级执纪执法机关联合调查,建邺区纪委、监察局经研究已对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岳邦超、建邺区商务局商贸科科长王健、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科科长周炳祥提出行政撤职的监察建议,由相关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办理。对建邺区沙洲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负责人王吉林,由其主管部门沙洲街道农办予以清退。同时,还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其他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安全。针对“问题猪”事件,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报,要求全市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要以此为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对疏于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据悉,“问题猪”事件发生后,建邺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及时妥善处理“问题猪肉”,并迅速开展“打假劣、保民生、促发展”市场整治月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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