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兰州男子在武汉抢购13000斤食盐 足足装满3辆车

2011-03-23 07:09:00    作者:成熔兴 袁敏   来源:武汉晚报  

湖北盐业集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一工作人员称,零售、批发都需要申请专门许可证,转卖属违法行为。湖北省盐务管理局武汉分局盐政科邵科长表示,可出面协调卖盐商户或当地盐业公司回收这批食盐,尽量减少郭先生的损失。

  本报讯(记者 成熔兴 实习生 袁敏)轻信谣言,6天前花高价买下的13000斤食盐,变成了“烫手山芋”,令租住在武昌熊家咀的郭先生后悔不已:退不掉,卖不得,运不走,“难道要自己慢慢吃完?”

  郭先生租住在熊家咀付黄冲一间2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内,260大包食用碘盐堆起1米多高,占去房间大半。郭先生来自甘肃兰州,老家人和亲戚开了三间大餐馆,日用盐量几十斤。3月17日上午,家人突然来电话,称当地食盐已卖到8元一斤,还断了货,“可能会有长达半年的盐荒”。

  郭先生上街一看,大小超市食盐均遭抢购。他赶紧去千家街、巡司河、武泰闸等多家调味市场打听,“原价65元50斤的食盐,已卖到了95元到120元”,郭先生当即大肆吃进13000斤,算上运费,共花去2.7万元,约合每斤2元、每包100元。

  “商户出车送盐回家,足足拖了3辆货车”。刚松一口气,郭先生打开电视,发现政府部门已开始澄清“谣盐”,次日碘盐价格一路走低,很快跌破他的购入价。郭先生急了,这大批盐怎么处理?想运回家,可物流公司说没有经营许可证不能托运;想退货,可购盐时未拿票据,要退货是难上加难。目前,郭先生正设法联系买主,想以每包65元的市价转让,并负责送货上门,“这样一来得损失近万元”。

  湖北盐业集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一工作人员称,零售、批发都需要申请专门许可证,转卖属违法行为。

  湖北省盐务管理局武汉分局盐政科邵科长表示,可出面协调卖盐商户或当地盐业公司回收这批食盐,尽量减少郭先生的损失。

魏鹏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