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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在下滑 “涨工资”呼声渐强

2011-03-24 07:17: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涨工资,应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通过经济、法律、信息以及行政等多种手段,促使这部分人群工资合理较快增长。苏海南表示,工资增长机制主要是指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及其他有关因素变化而相应协调、合理、持续增长的制度化的运行方式。

  刚刚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独立成章,这在五年计划及规划中尚属首次,纲要同时提出了“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每年增长7%以上”的预期指标,增幅高于“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5%。

  对普通劳动者而言,收入主要来自工资。近几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连年下滑,“涨工资”呼声渐强。涨工资,给谁涨、谁给涨、怎么涨?人们在关注。

  ①涨工资,给谁涨

  重点保障中低收入者,最低工资每年涨13%以上,5年后有望“倍增”

  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国家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十二五”规划纲要让多数劳动者相信“未来几年,工资肯定会增长”。

  但工资究竟能涨多少、谁会从中真正受益,许多人心中没底。

  “就算一年涨10%,人家月薪2万元的,一涨就多出2000元,我这月薪2000多元的,只是200多元,没什么意义。”郑桐在北京一家网站上班一年多,他知道只要努力工作肯定会加薪,但基数太低,恐怕还是当“蚁族”。

  在出版社工作的温女士直言对“平均涨幅”没感觉。单位近几年效益一般,“5年前我的月收入就有6000多元,现在还是这个数。我看统计局公布的数字,职工工资涨幅每年都在10%左右,看来是没统计到我们吧!”

  不论是国家的规划目标,还是每年公布的统计数据,都采用“平均”的概念。在职工工资总体增长的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不同工薪劳动者之间,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一部分人群的高工资、快增长往往会拉高“平均数”,从而掩盖另一部分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因此,未来几年,哪部分群体的工资增长步伐会迈得更大,哪部分群体更应该涨工资,更值得关注。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未来几年,我国职工工资普遍上涨是必然趋势,但不同的群体肯定有差别,应当特别注意在普涨的前提下追求公平,抓住重点。

  总体上讲,涨工资应向低收入者倾斜。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典型调查分析显示,当前工资偏低的职工主要有四类。一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目前,我国制造业平均工资相当于所有行业平均工资的比例不到90%,其中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平均工资更低。二是私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8199元,仅相当于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的55.6%。三是企业一线生产岗位人员工资增长慢、水平低,低工资职工比例较大。此外,基层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乡级公务员的工资也偏低。

  “涨工资,应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通过经济、法律、信息以及行政等多种手段,促使这部分人群工资合理较快增长。”苏海南表示。

  与此同时,国家也要鼓励涨工资向各类用人单位的骨干员工倾斜,向科研人员、技术人员、高技能工人等倾斜,这会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快做大“蛋糕”。即使这部分人群工资本身不低,也要坚持这个方向。

  某些行业则可以少加薪或缓加薪,比如工资水平已经比较高的电信、电力、金融等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业。在这些行业企业,重点在于调整内部分配关系。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这意味着,低收入者在未来五年工资上涨有了“强制性”标准。“十一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提高10%,其中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暂停了提高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不到当地平均工资40%的水平,如广州市刚刚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00元,全国最高,然而也只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7%,如纳入私营企业员工等人员工资计算,也只有30%多。“十二五”期间如果每年增长13%以上,以1000元为基数,连涨5年后将接近2000元,低工资的劳动者会实现事实上的“五年倍增”。而提高到相当于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0%以上的目标,也将缩小收入差距。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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