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5 07:05:00 作者: 来源:新华社
房价“限价标准”疑成“涨价标准”
全国仅30个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多数围着“10%”打转
据新华社电 “国8条”规定,各地要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如今,期限将至,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除山西省的22个之外,其余还不到10个,且房价目标涨幅多与当地GDP增幅等挂钩,大多在10%左右。
接近去年房价年均增长幅度的标准引发各界争议10%的价格上涨空间究竟是“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
绝大多数城市仍未公布
截至3月24日,丹东、银川、榆树、佛山、沈阳、贵阳、昆明、岳阳以及山西省的20多个城市已公布控制目标。目标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因此房价涨幅纷纷围着10%打转。
目前,出台“国8条”细则的城市已有数十个,但绝大多数城市仍迟迟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等房地产一线城市,还没有一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调控目标变“文字游戏”
“这不是从控制目标变成了涨价目标了吗?现在如果每一个城市都将该目标制定在10%左右,必然会形成一个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他看来,地方政府之所以出台这样一个宽松的保险目标,一方面是为了在符合国家调控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被问责;另一方面,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热度依旧有对“土地财政”依赖的因素。
中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在目前已经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对于房价这个概念并无确切定义。部分城市规定中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而另外一些则是“新建住房价格”。这样的表述很容易给部分人留下“文字游戏”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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