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2 15:43: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介绍,发展改革委近日已下发《关于切实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包括专项检查在内的有力措施,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并告诫相关企业“要识大体、顾大局”,“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中“煤电双方要衔接好2011年度电煤供需合同,煤炭行业要加强自律,保持价格稳定”的精神,发展改革委在《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要识大体、顾大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及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电煤产运需衔接和价格调控工作,整顿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将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的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紧急通知》强调,各产煤省(区)要妥善处理好煤炭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的关系,加大电煤产运需协调力度,不得分割市场、限制煤炭出省。煤炭产运需企业要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和时间进行交易。同时,对涉煤收费进行认真清理,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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