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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前市长李启红因内幕交易及受贿罪今天受审

2011-04-06 07:06:00    作者:敖晓波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控内幕交易罪、透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等三宗罪的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今明两日将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受审。现年56岁的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并最终成为中山市市长,曾高调当选“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控内幕交易罪、透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等三宗罪的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今明两日将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受审。同案受审人员共计有10人之多,其中有5人来自李启红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及李启明的妻子等。

  2010年5月31日,李启红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的消息见诸报端,引发坊间种种猜测。就在当天上午,中山市就此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通报会,通报了李启红被查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为“中山公用”。随后,李启红的弟弟李启明等被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2010年8月21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启红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李启红因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公开信息显示,2007年7月至10月,中山公用的前身“公用科技”曾经连拉15个涨停,成为轰动一时的“妖股”。而在导致股价飞涨的中山公用重组事件中,时任中山市市长的李启红扮演了重要角色。由于她通过某种方式透露内幕消息,当年6月29日至7月3日,其家人和亲戚掌握的账户在公用科技公布重大事项停牌前累计买入近90万股,获利近2000万元。

  除了涉嫌内幕交易之外,另据指控,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梁某某贿送的现金40万港元,为梁某某担任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提供了帮助,并接受梁某某的请托,指示中山市教育局为梁某某的子女等人解决入学问题。

  现年56岁的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并最终成为中山市市长,曾高调当选“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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