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8 07:01:00
来源:重庆晚报《半月谈》最新一期刊发文章披露:2009年以来,沈阳市纪委先后查处了沈阳市原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于洪区公安分局局长袁长占等一系列大要案。案件暴露出这支干部队伍中沆瀣一气的腐败生态链。
家中赃物装了15车
2009年,沈阳市纪委在调查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包庇儿子犯罪、受贿等问题时,发现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存在包养情妇、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于2009年1月22日对刘和采取“两规”措施。后经查实,刘和在领导岗位期间,受贿及非法获利500多万元。2010年4月,刘和被大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年3月,沈阳市中院判处史超有期徒刑15年。
长达82页的判决书显示,史超涉嫌受贿达49项。据办案人员介绍,史超被“两规”后,从他家里查出大量现金、存单、玉器,在250多平方米的高档住宅里,烟酒补品成堆,各类玉器、书画等收藏品达9000余件,办案人员用了两个月时间清理登记,之后用拉邮件的卡车运送,一天一车,一连拉了15天。
提拔干部成生财之道
从普通民警到公安局副局长,随着职位的上升,史超开始把手中的权力当成筹码,提拔干部成了生财之道。法院审理查明,史超利用职位权力,先后收受54名干警的贿赂,合计人民币230多万元。
史超在担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主管科技处的职务便利,为张某担任科技处副处长提供帮助。据张某交代:2006年科技处空缺一副处长,他认为这是个难得的机会,2006年9月史超要去日本,他兑换了1000美元送上;2007年元旦前,张某又将5万元人民币送给史超;之后,张某利用史超去德国之机,又送去1000欧元。在史超的支持下,张某于2007年顺利当上了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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