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驴友意外拍到罂粟花 警方循线索入深山查获

2011-04-08 07:33:00    作者:叶仕欣   来源:广州日报  

现场查获的罂粟。

现场查获的罂粟。

  “驴友”将意外拍到的“不知名的花”传上网 警方循线侦查梅州深山发现私种罂粟花

  本报梅州讯 (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何志林、王义华摄影报道)梅州一驴友行走深山时意外拍到盛开的罂粟花,以“不知名的花朵”为题贴到网上供网友们欣赏。梅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民警在网上走访时,意外看到这张罂粟花图,即循线侦查。昨日,梅州刑警长途奔袭,一举铲除了种植在梅县、兴宁两地3处偏僻深山里的500多株罂粟。

  警官发现:

  网友帖图疑似罂粟花

  4月6日上午,梅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何警官在梅州一户外网上发现一幅网友图片帖,这些异常鲜艳的花朵立即引起他的注意,在其他民警的辨认下,一致认为极有可能就是罂粟花。

  为了确证判断,当日中午,何警官立即与发帖网友取得联系,并相约梅城一帮驴友再次徒步行走那条偏僻山乡村道。经过2个多小时的舟车跋涉,在兴宁黄槐镇沿着驴友原来走过的那条废弃的老铁路线边走边观察,徒步10多公里后,终于在梅县的梅西镇圴田村找到了被驴友意外拍到的罂粟花,用相机拍好照片后,同时,租借当地的摩托车,坐上摩托在周边进行细致察看,结果又在兴宁黄槐双下村发现3外极鲜艳的罂粟花植物。

余梁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