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7 06:39:00
关家玉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本报湛江讯(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梁锦荣、李蓝珊)昨日下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本报等各大媒体报道湛江市法院系统9名丧失职业道德的法官与一个“讼托”合谋结成一条“休戚与共”的利益链,将司法公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攫取巨额灰色利益一案进行了通报。
法院系统窝案 最早追溯到8年前
湛江中院新闻发言人梁锦荣向媒体通报有关案件情况时表示,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了湛江市法院系统少数法官违法违纪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媒体对该案的报道基本属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并诚恳接受媒体对湛江中院工作的监督。我院党组认为,媒体监督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爱护。我们要从媒体的监督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改进工作。”梁锦荣称,湛江中院将坚决依法严格查处法官违法腐败问题,决不姑息护短!同时将以上述案件作为反面典型,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和工作整改,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这些案件作案时间是2003年至2007年间。目前,部分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两级法院将严格依法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严惩,决不姑息迁就!”
两项措施治理 法官违法腐败问题
梁锦荣还说,刘宽等人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反映出湛江市法院系统在队伍教育、审判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仍存有漏洞。案件发生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认真分析总结,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省法院关于落实司法公正的要求,全方位、全过程接受社会及媒体的监督,推进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做到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对法官的违法腐败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格查处,决不姑息护短。要求全市法院对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是湛江中院将长抓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腐败行为,发挥警示作用。据悉,目前湛江中院正以上述案件作为反面典型,在法院系统内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和工作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据湛江中院新闻发言人通报:
案例一
2003年至2004年间,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原副庭长刘宽,在执行中国银行湛江分行执行款划扣给湛江市第二运输公司的过程中,涉嫌收受利害关系人黄升二人民币18万元;在执行黄升二与湛江市劳动建筑工程公司直属队共同申请执行中国银行湛江分行清偿工程款及违约金案中,涉嫌收受黄升二人民币14万元。
案例二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副庭长黄斌,2004年在办理湛江市劳动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中,涉嫌收受利害关系人人民币6万元。
2005年,黄斌在办理湛江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市中级法院申请解除其公司名下的土地查封过程中,涉嫌收受利害关系人人民币15万元。
案例三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霞山区人民法院共有7名法官,2007年在办理湛江市创宇电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湛江荣湛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分别涉嫌收受利害关系人黄升二人民币8000元到10万元不等。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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