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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保障房规范 要求保障房不得空置一个月

2011-05-06 16:52:00     作者: 张蕾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 保障性 保障措施 保障对象 住房建设 十一五
[提要]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昆明市将尽快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重点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昨日,由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带队的调研组对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昆明市将尽快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重点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昨日,由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带队的调研组对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副市长陈勇、市政协副主席陆玉珍陪同调研。

  2011年,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124388套,总建筑面积、投资额等任务是去年的3.3倍,是“十一五”期间年平均任务的6.6倍。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昆明市要求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政府储备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按直接成本价进行供应,确保有效降低建设成本以及今后的租金水平,增强融资能力。对到期未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县(市)区,一律停办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手续,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成完工且具备入住条件的,必须在1个月内安排保障对象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80%。昆明市还将出台《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后续分配监管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制度上完善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对提供虚假资料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和违规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将严肃处理违规出租、出借人,一次性清退承租人,收回其房屋,取消购房人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者租赁各类政策、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对违法、违规的房屋中介机构,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予以公布。

  省政协调研组表示,昆明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前所未有,得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资金、政策、土地等各项保障措施到位。在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严把保障性住房质量关,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监督、退出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出现腐败。(记者 张蕾)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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