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4 06:35:00
来源: 京华时报据《河南商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5月12日,河南省郑州市法制办通报了2010年度20个违法执法案例,金水区“城管业务外包”位列其中,并被责令停止这一违法行为。至此,这一运行一年半的城市管理“新政”宣告夭折。
“物业城管”屡屡打人
2009年10月16日,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在全省率先开展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制止、劝阻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委托给物业公司。随后,这项改革在金水区广泛推行,各街道办事处纷纷效仿。其间,物业公司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发生了多起冲突,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城管业务外包”的不满和质疑。12日,这一做法被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作为违法执法案例通报。
通报中提到,2010年4月24日下午,外来人员齐文勋老汉在金水区庙李镇西史赵村卖红薯,18时30分许,庙李镇政府委托从事城市管理的大连豪雅市容整治与美化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前来执法,拿着齐老汉的红薯就扔,当齐老汉质问时,对方二话不说就对着齐的面部、耳部猛打,引起周围群众强烈不满,造成重大行政执法事件。之后,花园路街道办、东风路街道办、未来路街道办、南阳新村街道办陆续发生类似事件,被媒体曝光。
去年11月9日,中牟县70多岁的农民张会全和老伴陈桂香,赶着毛驴车来郑州卖菜。走到建业菜市场南门附近时,受托执法的郑州市众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张国选上前说,这里不能卖菜,就开始摔车上的红薯和胡萝卜。张会全阻止时,遭到张国选殴打。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郑州市民乃至全国网友的极大愤慨。
违法决策“以暴制民”
郑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璋12日说,金水区政府违法决策,将一些城市管理执法权承包给物业公司行使,利用物业公司“以暴制民”、“以违法制止违法”,直接导致了去年连续发生6起物业公司人员粗暴不文明执法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关注,严重影响了郑州市对外形象。
通报中说,金水区开展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涉及城管执法委托不当,问题主要有:违法将行政执法权承包给物业公司;法定执法主体不作为,造成行政执法缺位;严重违反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利用物业公司“以暴制民”、“以违法制止违法”。为此,责令金水区政府停止将制止、劝阻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委托给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
物业公司早已撤出
据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及执法中队负责人13日介绍,2010年11月发生卖菜老农被打事件后,物业公司几天内便陆续退出执法。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负责人张瑜说,金水区实行“城管外包”的初衷是探索建立高效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但实际效果不理想。下一步,郑州市城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绝不会再走“执法权外包”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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