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中国民主党派建议:设立国家海洋委员会

2011-05-21 02:44:00     作者: 刘舒凌    来源: 中新社  

关键词: 海洋管理;海洋权益;划界争端;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事业;海洋划界;国家海洋局;委员会主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央委员会
[提要]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汪纪戎20日在此间建议,中国应建立国家海洋事务高层协调机制,设立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委员会主任的国家海洋委员会。

  中新社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 刘舒凌)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汪纪戎20日在此间建议,中国应建立国家海洋事务高层协调机制,设立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委员会主任的国家海洋委员会。

  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海洋局20日联合举办座谈会,就海洋发展战略、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环境生态保护等方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

  汪纪戎在代表农工民主党中央发言时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沿海各国纷纷利用国际法有关规定争取最大海洋权益;中国在北、东、南三个方向均与周边各国存在不同程度的划界争端。他认为:“我们是搁置争议做到位了,共同开发止步不前;他国则是搁置争议没意见,独自开发抓紧干。”

  海上岛屿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严峻,海洋划界和管辖权争议突出。对此,农工民主党中央在关于“进一步理顺海洋管理机制,加强海上维权执法能力建设”的建议中提出:建议建立国家海洋事务高层协调机制,设立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委员会主任的国家海洋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索丽生在会议中提到2005年民盟中央给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项建议,即中国海洋管理体制应“建立由国务院领导亲自挂帅的海洋委员会,对海洋权益、海上安全、海洋经济和海洋科技工作等进行全面领导,并就我国海洋目标与政策的确定与海洋事业发展进行统筹协调指挥部署”,“下设专家委员会,具体协调我国各部门关于海洋事业的重大问题”。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朱永新在发言时也提出,鉴于中国海洋管理体制“管辖部门条块分割、缺乏统一协调性的缺陷”,建议设立由国务院领导为主任、相关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国家海洋事务委员会”。

  他还建议,应尽快启动《海洋基本法》立法程序,尽快将其纳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可借鉴日本的做法,其《日本海洋基本法》的制定和通过仅用3个月时间。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出席座谈会,副局长王宏在会议中作题为“共商海洋发展大计、促进海洋事业发展”的专题汇报。

李辉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