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3 14:14: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5月23日电(财经频道 种卿)中新网财经频道就近日国内热议的个税改革问题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他表示,个税免征额的确定不能超越个人所得税的定位,在个税定位没有发生变化的条件下,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的上涨因素,免征额提高到3000元是合适的,已完全能够覆盖掉两年来的物价上涨所带来的生活成本费用的上涨。
个税起征点的讨论从“两会”召开至今都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截至5月17日,已经提交的个税修正意见超过22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3000元起征点到底算不算低,杨志勇表示,在个税定位没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免征额3000元已经能够反映自2008年3月以来的物价水平变化。现在重要的是建立免征额与物价关联的自动调整机制。
同时,杨志勇对于个税免征额对减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并不太乐观,他认为: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有限。特别是希冀通过个税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与税率的调整,来实现收入再分配的目标,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免征额并非是越高越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近期,个税已经沦为“工资税”的说法尤为引人注目。很多网民还指出,由于缺乏对高收入阶层税收的有效征管,个人所得税实际已变成了“工资税”,而工薪阶层充其量只是中低收入阶层。对于这一说法,杨志勇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当然包含工资,但个税绝对不仅限于工资税,还包括很多内容,从修正案草案来看,提高免征额,扩大低税率的适用范围,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
此外,在谈到个税是否能发挥“劫富济贫”作用时,杨志勇认为,这个作用是有限的,其基本功能仍然是组成国家税收,但不管怎样都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当然,富人不会坐以待毙,他们逃避税收的手段很多,因此,加强高收入者税收征管效果对调整收入分配的作用将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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