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3 14:46:00
娄辰 刘 来源: 经济参考报日本三家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出资,5年前在山东莱阳市签订了一份涉及上千亩耕地的农地租赁“洋合同”,直接进入了我国农业生产环节,打破了以往外商投资中国农业集中在加工及销售环节的程式,由“销售商”变身为“农场主”。这家公司有意将基地扩展至3000亩,并打算在全国“克隆”二三十个同样的项目。
专家认为,外资直接介入我国农业生产环节的现象说明,在我们坚持农业“走出去”的同时,外商也开始走进我们的“后院”。应高度重视外资进入我国农业生产环节所带来的风险,防止其在我国“遍地开花”,把我国的土地、淡水、劳动力等资源变成他国的农产品基地。相关部门应抓紧时间制定相关规则,从数量和规模上限制其扩张步伐。
日资直接进入生产环节并将大批“克隆”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来到位于山东烟台莱阳市的朝日绿源农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这家企业是由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三家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于2006年3月28日取得营业许可。
绿源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沐浴店镇的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平原上,基地四周都有铁丝围栏。当地干部说,进入基地必须经过公司批准。
根据这份“洋合同”,项目占地面积1142.4亩。具体操作方式是,农户将耕地流转给以村为单位成立的土地合作社,再由莱阳市政府和沐浴店镇政府同日方签订租赁合同。土地租期为20年,到期后日方应归还,但双方另行达成协议除外。租金第一个5年每亩为800元,此后每5年递增200元。
据了解,莱阳市引进这一项目的目的是为提升当地农产品质量做示范,以打破日本等国家的“绿色壁垒”。目前项目占地实际已扩展至约1500亩,涉及5个村的1000家农户。这里过去都是耕地,目前有700亩种植玉米等粮食品种,350亩养殖奶牛,450亩种植草莓。日方还有意将项目扩展至3000亩左右。
一名在绿源公司打工的技术人员介绍,除了自种的玉米外,公司还和周边农户签订合同,收购他们的玉米。公司养殖奶牛每年约需2.2万吨玉米做饲料,按照玉米亩产500公斤计算,需要4.4万亩耕地来生产。
据了解,绿源公司注册资本15亿日元,计划总投资19亿日元。公司生产的牛奶和草莓主打高端市场,多数销往青岛、上海等城市的大型超市,尽管牛奶价格高达18元/升,草莓价格高达每公斤140元以上,目前项目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每年追加220万美元用于弥补亏损。
朝日啤酒最高咨询主席濑户雄三多次表示,莱阳项目成功后要在我国“克隆”二三十个同样的项目。
既有示范作用也有耕地资源被侵占风险
专家指出,土地是我国的稀缺资源,如果外资大范围进入我国农业种植环节,长期地大面积租用我国耕地,再将生产出的农产品出口本国,就相当于侵占了我国的稀缺资源,变成其自身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在这份“洋合同”中,日方将项目目的表述为“希望支援山东省乃至中国的农业改革”,“具有先进的农业技术、农业生产经营诀窍、人才、农用机械设备和优良的种苗,致力于发展山东省乃至中国的农业”。
莱阳市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主任华则科说,项目落地以来,确实起到了带动当地农业发展的作用,其先进的生产技术、经营理念、循环农业模式对当地农业生产起到了示范效果,“他们过来以后,周边农户开始学着他们养殖奶牛”。
沐浴店镇党委书记初晓华虽然全程参与了项目谈判,但他仍表示对这一项目“看不懂”:“他们做事似乎不在乎盈亏,投资这么大,经营5年时间还处于亏损状态,作为追逐利润的世界500强企业,为什么要投入利润率水平较低的农业生产环节?”
莱阳市蔬菜种植、加工产业发达,土地种植蔬菜每亩收益远超当前的1000元租金。在绿源公司打工的一名附近村民说,部分农户并不愿意将土地租给绿源公司。初晓华说,日方提出扩展至3000亩的提议,最大困难就在于农户不愿出租土地。
山东省省情综合研究中心主任、原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秦庆武说,土地是我国的稀缺资源,如果外资大范围进入我国农业种植环节,长期地大面积租用我国耕地,再将生产出的农产品出口本国,就相当于侵占了我国的稀缺资源,变成其自身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据了解,2008年全球粮食涨价潮给日本粮食安全保障敲响了警钟。2009年4月,日本政府牵头举办海外农业投资促进会议,此后又颁布了《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海外农业投资相关指针》,这一政策的宗旨是通过官民协力,鼓励日本企业加大在海外的农业投资,投资覆盖生产、收购、流通、出口等多个领域。具体措施包括:通过政府间经济对话和合作,促进有利于日企对外农业投资活动的政策和环境;鼓励国际合作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支持日企海外农业投资的资金需求;通过W T O多边框架或双边谈判,力争减少粮食出口限制,确保日本粮食进口稳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