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流动人口将享孕产妇保健等4项公共卫生服务

2011-05-24 14:50: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 流动人口 卫生部 公共卫生 孕产妇 服务规范
[提要] 卫生部今日上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情况。秦怀金称,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明确规定要将农民工及其子女等特殊人群纳入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服务。

  卫生部今日上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情况。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指出,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明确规定要将农民工及其子女等特殊人群纳入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服务。

  秦怀金表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很重要的目的就是缩小人群之间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目前,农民工总数已经达到2.4亿,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流动人口里主要是这部分人,大部分是健康的青壮年,但也有部分人员, 包括农民工子女等特殊人群,他们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愿望强烈。

  秦怀金称,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明确规定要将农民工及其子女等特殊人群纳入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服务。为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的流动人口提供建立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和慢性病管理等服务。

  秦怀金指出,一些地区在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也作了积极探索。如在配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数量、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时,按照户籍人口标准的一半给予配备和拨付等,比如杭州、宁夏等地。

  “流动人口具体的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多部门协作,从制度上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统一管理体系,以便于对流动人口提供完整、连续的服务。”秦怀金说。

刘宇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