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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部分幼儿园借“六一”之名向家长募捐

2011-05-26 06:56:00     作者: 赵鹏 谢贤伟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关键词: 六一 红榜 公示 幼教 校务 捐资助学 学生收取 蓝天幼儿园 节日活动 幼儿家长
[提要] “六一”前夕,福建省泉州市一些幼儿家长反映,同属泉州市蓝天幼教集团旗下的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泉州市第三幼儿园及南安市洪濑第二中心幼儿园,借“六一”之名向家长发动捐款,并将写有捐款名单的大红纸张贴在教室墙壁上“公示”。

  泉州部分幼儿园向家长募捐

  教育局勒令退还 幼儿园称“问心无愧”

  本报福州5月25日电 (赵鹏、谢贤伟)“六一”前夕,福建省泉州市一些幼儿家长反映,同属泉州市蓝天幼教集团旗下的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泉州市第三幼儿园及南安市洪濑第二中心幼儿园,借“六一”之名向家长发动捐款,并将写有捐款名单的大红纸张贴在教室墙壁上“公示”。

  据了解,捐款家长中,多则上千元,少则三五百元。“捐款多少要张榜,很容易导致孩子产生攀比心理。做家长的都很纠结,捐少了会让孩子难堪,不捐更怕孩子会被区别对待。”一些家长认为,“六一”节不该成为变相收费的幌子。

  对此,泉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和福建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文件精神,社会人士向幼儿园捐资助学,这是可以的。但幼儿园借“六一”节搞活动的名义,向家长发动捐款则是明文禁止的。

  泉州市第三幼儿园所在的鲤城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其实早在5月16日,区教育局就下发通知,重申各学校、幼儿园严禁以“六一”节为名,违规向家长、学生收取捐款。而且,通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不能以发放邀请函等形式变相募捐,已经募捐的要全额退还学生。南安市教育局同样表示,5月20日,教育局就此事专门召集过专题会议,强调“坚决禁止借‘六一’之名乱收费”。此外,5月25日上午,丰泽区教育局已经通知蓝天幼儿园,将捐款全部退还。

  但蓝天幼教集团负责人魏满堂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蓝天幼教集团旗下6家幼儿园都属民办性质,行政机关无权强迫其退还捐款。“国家规定,民办学校是可以接受社会捐款的。”魏满堂说,“关键是,所有捐款原则上都是家长自愿,绝对不会强求。”

  魏满堂还说,只要家长愿意,6所幼儿园都会在“六一”前接受捐款,受捐的所有款项,“六一”时将拿出来为6所幼儿园的2400多名孩子安排节日活动。“不管捐多捐少,哪怕一分钱没捐,所有孩子都将参加一样的活动。”

  魏满堂表示,这些捐款,真正能够做主的并非其本人,而是校务会。每位家长捐款的清单,以及“六一”活动各项开支明细,最后都要一一列明,交给校务会审核。家长要是有疑问,可以通过校务会的记录进行查询。

  对家长们普遍质疑的“红榜”问题,魏满堂解释说,社会上经常都会发布慈善榜,幼儿园为什么不可以?张贴红榜的初衷并不是要在孩子们中间形成互相攀比的风气,而是要让捐资助学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能在孩子们身上发扬下去。针对质疑,魏满堂表示自己很坦然,问心无愧。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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