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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拳整治购物卡市场 斩断利益链违规黑手

2011-05-26 16:58:00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关键词: 商业预付卡 购卡实名制
[提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意见》中规定的购卡实名制、非现金购卡制和限额发卡制等措施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王宇)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意见》中规定的购卡实名制、非现金购卡制和限额发卡制等措施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意见》提出,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商业预付卡被市民俗称为购物卡。本世纪初,基于整顿市场秩序的考虑,国家曾对购物卡予以明令管制。不过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创新,预付卡和购物卡市场获得迅速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预付卡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当前预付卡和购物卡的使用范围日益广泛,几乎覆盖了社会消费的所有领域,如百货、超市、旅行社、餐饮店、家居建材中心、洗衣店、美容美发店、药店等等。与此同时,小小购物卡背后的利益链条也日益庞大,从发卡机构、售卡机构到购物卡使用者、倒卡黄牛,甚至是送卡行贿者,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

“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央行有关人士指出,《意见》从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环节予以规范,意在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用购物卡送礼正在成为垄断部门获得灰色收入、权力部门收受贿赂的一大渠道,由于“不记名”和“非现金”等特点,这一渠道往往是“看得见,摸不着”,《意见》中提出的万元以上预付卡实名登记,以及限额发行等措施,就是为了阻断这一利益输送渠道,有利于惩治腐败。

  此外,《意见》中提出的大额购卡不得使用现金,转账购卡要对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等措施,专家指出,这将有助于对来历不明的资金进行监管,有利于斩断洗钱黑手。

  对于国家的强力政策,市民普遍表示欢迎。家住朝阳区小营的刘女士认为,措施有助于反腐,另外也能对商家进行一定的约束,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购物卡市场环境的整治不是一日之功,需要多方协同努力。“国家有关部门此前也曾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规范,但效果并不明显,这一方面是由于购物卡市场的管理涉及部门众多,情况复杂;更主要的是,社会内部有滋生违规和腐败的土壤,这一市场也已经形成了一条与之相合的灰色产业链,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措施尽快出台细则、做好分工、认真执行,避免雷声大雨点小。”郭田勇说。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此次重拳出击规范预付卡市场并非采取“一刀切”手段。有市民就表示,实名制对于一些面值比较大的预付卡商务用途或许会有一些制约作用,不过对亲友送礼以及个人消费的影响都不会太大。

  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也指出,对于预付卡业务应实行分类管理,支持和鼓励用于公益事业、公共交通等领域方便百姓日常生活的预付卡服务,同时规范商业企业的预付卡业务,限制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经营的专业预付卡公司的盲目扩张,凡是不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发票、备付金实名登记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应坚决整顿、清理和打击。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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