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6 17:26:00
郑北鹰 来源: 光明网光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郑北鹰)“我国广告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司长孙鸿志在近日举行的2011中国长沙国际广告节上透露,经过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工商总局已形成广告法修订稿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近年来,个人代言广告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其中一些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引起了公众和舆论的强烈谴责。孙鸿志表示,从法律上讲,不论是不是名人,只要从事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活动,对消费者、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正在修订的广告法,将明确这类“其他广告人”的责任。
现行广告法出台之际,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还为绝大多数国人所不知。如今,网络广告、手机短信广告等已成为广告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与此同时,网上虚假广告和手机垃圾短信等也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正在修订的广告法则更加关注新兴媒体。因而,这部法律的涉及领域更广,覆盖面更宽。”孙鸿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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