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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限塑三年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量240亿余个

2011-05-27 00:01:00     作者: 杨昕、江国成    来源: 新华网  

关键词: 限塑
[提要]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介绍,“限塑令”实施三年来,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减少240亿个以上,累计减少塑料消耗6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360万吨,折合标准煤50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00多万吨。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杨昕、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介绍,“限塑令”实施三年来,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减少240亿个以上,累计减少塑料消耗6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360万吨,折合标准煤50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00多万吨。

  据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介绍,三年来,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2/3以上。全国“白色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抑制。

  她说,通过有关部门大力清理整顿,全国共查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21.5亿个,打掉非法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129个。商场、超市和部分集贸市场已基本杜绝超薄塑料购物袋,“限塑令”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不过,她认为“限塑令”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全社会“限塑”意识仍有待提高,监管力度仍需加大。

  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由于塑料袋生产工艺技术简单,部分地区的小作坊转入地下生产,部分地区监管不严,一些集贸市场还存在无偿提供和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情况。

  发展改革委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工作的责任,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适时扩大执行“限塑令”的商品零售场所的范围,考虑将书店、药店等纳入“限塑”,明确集贸市场开办者“限塑”第一责任人制度支持超市、商场采用切实措施,鼓励消费者不使用塑料购物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印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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