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8 14:31:00
王俊禄 来源: 新华网27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自3月中旬路桥区“血铅事件”发生后,当地开展了环保专项整治“铁腕”行动。目前路桥区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8起,处罚金额共计821.5万元,对652家企业(个人)实施停电停水。同时,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已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56起,行政拘留74人。
3月中旬以来,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等3个村部分村民体检时发现血铅超标。后共有658名村民进行了血铅检测,查出172人血铅含量异常,其中包括53名儿童。“血铅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地痛下决心,开展了为期近两个月的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据路桥区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蔡旭民介绍,自4月1日至5月25日,路桥区共取缔各类环境污染非法场点1071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8起,处罚金额共计821.5万元,对652家企业(个人)实施停电停水。同时,对场外拆解、露天焚烧、非法电镀、非法酸洗等性质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已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56起,行政拘留74人。
据介绍,此次整治以铅酸蓄电池和电镀行业为重点,防控涉铅、镉、汞、铬等重金属污染物。全区共有涉重企业18家。其中,铅酸蓄电池投产企业4家,已全部被取缔或停产。电镀企业10家,其中4家停产搬迁、2家停产整改、4家限期整改,共拆除电镀生产线10条。另外4家涉重企业已全部拆除相关生产线。同时,路桥区对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固废拆解业、“场外拆解、露天焚烧”等进行了专项整治。 (王俊禄)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