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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潮暴发 浙江省食安办提醒公众慎食贻贝免中毒

2011-05-28 20:03:00     作者: 张乐    来源: 新华网  

关键词: 贻贝;赤潮灾害;贝类毒素;中毒症状;食源性疾病;腹泻性贝毒;淡菜;暴发
[提要] 浙江省食安办28日发出预警,建议公众慎食贻贝,以免出现中毒症状。

  新华网杭州5月28日电(记者 张乐)浙江省食安办28日发出预警,建议公众慎食贻贝,以免出现中毒症状。据介绍,贻贝中含有“腹泻性贝毒”,与海洋赤潮暴发有关。

  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浙江省的宁波、舟山等地发生部分消费者因食用贻贝(俗称“淡菜”)等贝类产品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病例。经卫生部门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证实为贻贝中“腹泻性贝毒”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市场上销售的贻贝主要来自福建省福清等地区。

  据专家介绍,“腹泻性贝毒”是贝类摄取有毒藻类在体内积累的毒素,属获得性毒素,与海洋中赤潮暴发有关联。人食用受“腹泻性贝毒”污染的贝类后主要症状为腹泻、呕吐,一般病情较轻。“贝类毒素无法通过加热煮沸分解,建议近期谨慎食用贻贝。”省食安办在预警中呼吁。

  赤潮被称为大海中“红色的幽灵”,是海洋中某一种或某几种浮游生物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大量繁殖或高度聚集,引起海水变色,影响和危害其他海洋生物正常生存的海洋生态异常现象,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海洋公害。

  据国家海洋局东海监测中心主任徐韧介绍,包括长江口、宁波舟山在内的东海海域,是我国赤潮灾害的高发区、频发区,每年4月-10月发生的赤潮灾害次数和影响面积分别占全国的61%和72%。

  目前浙江海洋与渔业、工商、卫生部门已经采取相关措施,暂停来自问题地区的贻贝销售,已经上市贻贝就地销毁;加强对海洋赤潮的监测,一旦发现有赤潮暴发,影响贝类质量安全时,暂停影响区域内的贻贝采捕;对外省进入浙江市场的贻贝等贝类产品加强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销毁。

  来自卫生部门的统计称,目前,舟山、宁波等地卫生部门已积极开展诊疗工作。目前浙江省因食用贻贝导致的腹泻和呕吐等病情症状普遍较轻,暂无住院病例。

  作者:张乐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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