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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在全面控烟进程中先行一步

2011-05-30 04:01:00     作者: 陈梦阳、胡浩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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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记者从中国疾控中心了解到,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控烟进程已取得了初步成果,成为全社会控烟工作的先行者。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陈梦阳、胡浩)记者从中国疾控中心了解到,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控烟进程已取得了初步成果,成为全社会控烟工作的先行者。

  据了解,为了起到表率带头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于2009年5月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

  据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梁晓峰介绍,卫生系统推动全面禁烟工作,首先是在省会城市创建示范培训基地,之后是其他市、县推广,最终实现2011年全行业全面禁烟的目的。

  卫生部于2010年5月启动创建“无烟卫生部”活动,印发了《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包括有卫生部机关办公大楼内全面无烟等14条具体规定,为无烟卫生部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常态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表示,经过不懈的努力,目前,“无烟卫生部”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卫生部还组织专家对各省的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创建工作开展明察暗访。2010年9月—11月,卫生部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对2009年和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覆盖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和部分计划2010年年底达标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抽查暗访,共暗访1893个单位。依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中的相关指标,对暗访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了分析比较,对暗访结果在卫生部内部予以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创建工作的开展。

  梁晓峰表示,卫生部门对烟草危害的了解最切,研究最深,在推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方面理应率先躬行。医院又是患者云集的地方,各种疾病患者又是最需要得到保护以免于烟草烟雾危害的人群。因此,在医疗卫生系统率先创建无烟环境,既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责任,又是保护患者的需要,更是全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一次实践。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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