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0 07:05:00
何雪华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省纪委通报:12宗违反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件 纪律处分49人
5月29日,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件,通报的12宗案件涉及全省9个地市。2008年以来,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受理反映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1985件,立案查处38件,给予纪律处分49人。
省纪委新闻发言人、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王兴宁表示,本次通报12宗案件,希望警示教育各地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省纪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震慑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一起对换届工作全程监督,防患于未然;要保证举报渠道路路畅通,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信访举报,有报必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通报。要排查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选人用人方面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通报
派五千元红包并宴请贿选
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村党员郭锐荣等四人贿选案。2011年2月,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村党员郭锐荣、陈惠强、陈桂祥、冯庆玲为谋求当选村支部委员,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向本村43名党员每人派送“红包”5000元,并宴请村部分党员,进行贿选。3月3日,万顷沙镇纪委对四名违纪党员立案查处。
贿选被发现 纠集他人威胁对手
二、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党委委员徐洪森贿选案。2011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党委委员徐洪森为了当选社区第八经济社的股东代表及社区两委委员,采取贿选手段,先后送钱给该社有选举权的股民徐某等人约6.7万元人民币。因贿选行为被竞选对手发现,徐洪森纠集社会人员威胁竞选对手,干扰选举。3月7日,黄埔区纪委对徐洪森的问题立案查处。
抱走票箱导致选举失效
三、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村委会副主任谢楚臣破坏选举秩序案。2008年7月28日,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村委会副主任谢楚臣,在北中村村委会提名投票选举中,以阻止没有办理委托投票手续的村民代他人投票为由,以及与23队一村民发生语言冲突的原因,先后两次擅自强行将第23村民小组选举票箱抱到北中小学礼堂,投票被迫中止,第23村民小组部分选民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导致北中村该次选举失效。2009年2月25日,汕头市龙湖区纪委给予谢楚臣党内警告处分。
收空白选票填自己名
四、韶关南雄市主田镇高峰村委会下湖村党员黄履荣违反选举程序案。2008年4月,韶关南雄市主田镇高峰村委会下湖村党员黄履荣,在换届选举中非法收取村民黄某等66张空白选票,填上自己的名字后,交由村民雷某投入中心票箱,被镇干部当场发现并予以制止。2008年8月,主田镇纪委给予黄履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擅自打印候选人名单
五、东莞市高埗镇凌屋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陈庆棠干扰换届工作案。2011年3月,东莞市高埗镇凌屋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陈庆棠不同意镇党委通报的初步人选,擅自打印了以其本人和邻居名义共同推荐更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名单。在镇党委对先前确定的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后,包括陈庆棠本人在内共有20多名党员在陈庆棠擅自打印的名单上签名按手印,联名推荐更改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于采取非组织活动干扰换届工作,2011年 5月,市纪委给予陈庆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