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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幼儿园投毒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2011-05-30 07:24:00     作者: 向志强 吴小康    来源: 新华网  

关键词: 投毒;执行死刑;幼儿园园长;幼儿园老师;广西贵港市;凶手
[提要] 2009年6月22日,李生光因与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黄石村文达幼儿园的炊事员有积怨,遂将毒鼠强投入幼儿园厨房的饭菜中,致使21名幼儿中毒,其中两名幼儿救治无效先后死亡。

  新华网南宁5月29日电(记者向志强 吴小康)记者29日从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09年6月22日发生的广西贵港“文达幼儿园投毒案”的凶手李生光日前已被执行死刑。

  2009年6月22日,李生光因与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黄石村文达幼儿园的炊事员有积怨,遂将毒鼠强投入幼儿园厨房的饭菜中,致使21名幼儿中毒,其中两名幼儿救治无效先后死亡。

  2010年8月25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生光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于2010年12月9日同意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于近日复核终结,凶手李生光被执行死刑。

  可怜之人可恨之举 广西幼儿园投毒案凶杀讲述缘由

  据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报道,发生在广西贵港文达幼儿园的投毒案,经警方侦破后,犯罪嫌疑人李生光被抓获归案。李生光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何会做出如此残忍的行为?6月25日,记者当面采访了李生光。他今年66岁,肢体严重残疾。他说,毒药是他放的,但他并不是想害那些孩子。

  身体残疾一生孤独

  李生光背驼得厉害,走路时,上身和下身几乎成了九十度,脊柱高高凸着。在民警的搀扶下,他慢慢地走了过来,行动看起来很不方便。

  他看起来精神不错,也很配合记者的采访。

  他说,他十几岁时身体就有了残疾,娶不上老婆,一生孤独。1993年左右,他把他的一块地皮让给同村的李某建房,李某是他同族的侄子。李某承诺,房子建好后,让他住在里面,并为他养老送终。过了几年,李某到外面居住生活去了,很少回来,他就一个人住在那栋三层楼房里,自己种地生活。

  他说,去年5月份他中风了,引起了偏瘫。经过一些治疗,几个月后能下地走路了,但却留下了后遗症,右手和右腿麻痹,背部的畸形也更厉害了。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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