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1 06:42:00
来源: 西部网西部网讯 近日,部分网站微博和论坛上出现题为《西安市莲湖区副区长说:“潘家村拆迁有四个死亡名额”》的贴文,莲湖区政府对此进行澄清,称内容失实,潘家村地区综合改造工作依法按程序实施。
潘家村地区综合改造过程中从未发生、也无任何领导在任何场合下讲过此类话语。潘家村地区综合改造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潘家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通告》要求实施,并于2010年6月30日取得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城改)第30号),依法按程序进行。
同时,潘家村改造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认可、理解和支持。项目自2010年7月6日正式启动拆迁工作,截止2010年9月底,已有91%的群众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并搬离拆迁现场。
以下为情况说明全文:
近日,部分网站微博和论坛上出现题为《西安市莲湖区副区长××说:“潘家村拆迁有四个死亡名额”》一帖,耸人听闻,内容失实。
潘家村地区综合改造过程中从未发生、也无任何领导在任何场合下讲过此类话语。潘家村地区综合改造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潘家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通告》要求实施,并于2010年6月30日取得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城改)第30号),依法按程序进行。
潘家村改造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认可、理解和支持。项目自2010年7月6日正式启动拆迁工作,截止2010年9月底,已有91%的群众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并搬离拆迁现场。
莲湖区政府新闻中心
2011年5月30日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