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1 07:11:00
王攀、乌梦达、陈炜伟 来源: 新华网17万吨“红油”走私牵出海关腐败“窝案”
——深圳“1209”特大“红油”走私案调查
新华网深圳5月30日电(记者王攀、乌梦达、陈炜伟)震惊全国的“1209”特大“红油”走私案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披露,在这起案件中,谭显明、谭伟军等被告人涉嫌组织22艘渔船走私“红油”共计16.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高达3.3亿元。
然而,更引人注目的是,在猖獗的走私行动背后,是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和犯罪分子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目前,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原处长黄焕光等多名处科级缉私民警已受到法律惩处。
“明确分工”形成完整走私链条
添加了红油染色剂的免税柴油,俗称“红油”,是香港专供粤港澳流动渔船作燃油使用的,不能用于国际贸易。因与内地同类柴油每吨有数百元乃至近千元的差价,历来是走私的“重灾区”。
据检方指控,谭伟军组织他人分别购买或者租用22艘粤港澳流动渔船,向香港公司所属的油趸购买“红油”,偷运至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霞涌海域的非设关地卸驳给谭伟军走私犯罪集团所属的无牌铁壳船,然后由谭伟军向船长及其他组织人员支付每吨120元-160元不等的运费。
据查,从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间,该走私集团共计偷运红油16.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3亿元。另外,谭显明还伙同他人向王某订购并销售走私红油1.1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000万元。
与一般的红油走私不同,集团内部分工明确,形成了完整的走私链条:从“看水”“看磅”到脱色加工、销售都有专人负责。
检方指控,被告人谭玉波受谭伟军指使,组织和指挥其他被告人“看水”,即驾驶车辆在惠州的澳头、霞涌等驳油岸边观察执法部门的执法车辆情况。这些人个个都装配了对讲机和摩托车,一旦发现有执法部门车辆查缉便使用电台、对讲机或电话告知谭伟军等走私集团成员停止运输、过驳“红油”。
被告人谭庆涛则负责为偷运的“红油”称重时“看磅”,即在“红油”从驳船过驳到运输车辆期间监督“红油”过驳的过程,防止短少。2009年9月间,谭显明还与其他被告人投资建立了博罗“红油”脱色点。
检方指控,谭伟军、谭显明组织领导该走私犯罪集团实施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系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犯有行贿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应当数罪并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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