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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煤矿10天内发生6起事故 政府官员将被追责

2011-05-31 09:41:00     作者: 蔡岩红    来源: 法制日报  

关键词: 煤矿发生 追责 事故发生地 起事故 涉嫌犯罪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提要] 5月13日至22日,黑龙江、湖南(两起)、云南(两起)、四川等省煤矿共发生6起瓦斯爆炸事故,致36人死亡。对此,国务院安委办要求,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事故发生地县、乡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天内发生6起较大煤矿事故

  事发地政府官员将被追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天透露,5月中旬以来,全国煤矿发生6起较大瓦斯事故,共死亡36人。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依法追究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负责人责任。

  5月13日至22日,黑龙江、湖南(两起)、云南(两起)、四川等省煤矿共发生6起瓦斯爆炸事故,致36人死亡。初步分析,大部分都是因煤矿非法组织生产,工人违章作业引起瓦斯爆炸。对此,国务院安委办要求,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事故发生地县、乡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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