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4 08:05:00 我要评论
庄庆鸿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刘珉在自家门前指着哈药总厂的烟囱。时值傍晚,烟囱开始排烟。
近日,全国知名企业哈尔滨制药总厂废气废水污染被曝光,引起全国震动。但鲜为人知的是,有一家兄弟父子三人,已经被这家全国知名医药企业“臭了十年”。至今,他们状告了哈药总厂3年多,却得不到任何结果。
哈药总厂的恶臭“最前线”
哈尔滨市民刘珉、刘璋兄弟的房屋,距离哈药总厂的污水处理池只有约40米的距离。
从院子的矮墙望出去,眼前就是巨大的污水处理池。“去年10月左右才加上了盖,原本都是无盖的,敞开蒸发。”
在这样的距离,哈药总厂的废气臭到什么程度?刘珉举了一个例子,他曾把新洗的化纤裤子晒在院子里,回头穿上。“在公交车上,老有人捂着鼻子躲我,我很奇怪,后来才知道,是裤子吸附了臭味啊!”
说这话的时候,51岁的刘珉已是满头白发。
10年到今,他已经能“闻出3种不同的臭味”:“这是青霉素的味儿,臭鸡蛋味儿是污水处理厂的硫化氢,粉尘又是另一种臭味。”
他也尝试在院子里种黄瓜,但是黄瓜一开花就开始枯萎。
中国青年报记者走近他家,此时哈药总厂的一大一小两个烟囱并未排烟,但是仍不时顺风飘来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仿佛谁打碎了千百个臭鸡蛋。
“现在是夏天,刮南风,烟囱没吐烟,还算是好的,假如刮北风,10分钟就会让刚来的人受不了,得呕吐不可。我待长了能忍了,如果离家几天回来,我也受不了。”刘珉摇着手说。
刘珉家的房子是建于1984年的老平房,旁边原本是一家“永丰砖厂”。1999年,哈药总厂将砖厂收购,建起污水处理厂、蛋白饲料厂。对刘家人来说,这是噩梦的开始。
他们开始经常感到鼻子堵、嗓子干痒,晕头涨脑,到了晚上就开始失眠,每隔十天八天必须吃安眠药,或者把自己灌醉。“从此,我们的健康、精神及财产受到巨大侵害,到今天,已经超过10年了。”刘珉说。
他自己起草了对哈药总厂的起诉书:“由于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污染气体是硫化氢,具有强刺激气味,有毒性;主要危害人的神经系统,而蛋白饲料厂排放的污染物为粉尘,蓝、白、黄乱舞,犹如3条毒龙。”
刘家人也对恶臭的“进攻”搭建过“防御工事”。他们和周围其他居民一样,夏季不敢开窗,到了污染严重的冬天,更是将朝向北边药厂的窗户全部用厚厚的军用棉被堵死,屋里整天都开灯。
“白天不敢在家过正常的生活,晚间只有咬牙忍受污染侵害之苦,尽管冬夏将门窗封严,但还是不能抵挡被告所排出有毒气体的折磨与侵害。”刘珉的起诉书上这样写道,“造成原告人呼吸困难,咽喉干痒,咳喘、嗅觉丧失、记忆力急速下降,反应迟钝,严重失眠导致轻生念头出现。”
有一天,刘珉发现自己“晕乎”严重的时候,“打鸡蛋,把鸡蛋扔进簸箕,鸡蛋壳放进碗里”。作为驾驶员的他,再也不敢开车了。20多岁的侄子刘柏峰也神经衰弱,“受不了,搬走了”。
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在刘家三人的病历上,能辨认出“嗅觉丧失”、“慢性鼻炎”、“急性咽炎”等医生诊断。刘珉2010年11月8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所做的CT诊断报告确诊,他已患有轻度左肺下叶炎症。
刘珉在起诉书中写道:“原告多次投诉至哈尔滨市环保局,但被告自恃为盈利大户,无视国家法律及他人生命安危,不但不停止侵害,反而为利益驱动,侵害升级,使原告身体健康状况急速下降,精神几乎崩溃,财产受到巨大损失。特此诉至法院。”
他列出了4项请求:一、停止侵害;二、赔偿原告健康、精神抚慰金6万元;三、赔偿因被告违法排污给原告所造成的房产及其他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元;四、承担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其他费用。
“10多年了,这是真受不了。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要不是这样,我能告吗?”刘珉说。
立案两年才开审,至今一审未宣判
2007年10月,刘珉的起诉书递交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直到7个月后的2008年4月8日才立案,而开庭更是在遥远的两年后。
当时几个月没立案,周三下午是南岗区人民法院的信访接待日,刘珉就每周三都到法院催,得到的回答总是“你等着吧,我们再研究研究”。“曾有一位接待我的法官对我说,老刘啊,要是给你立案,将来哈药总厂不得赔死啊?”
“于是,我等了一整个冬天。”刘珉说。2008年3月9日,他到北京上访,坐火车到沈阳时,接到法院电话说“立案了,你回来吧”。
刘珉回到哈尔滨后,先到了南岗区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哈西法庭,法庭庭长、一名法官、一名法警由他带路,来到刘珉家实地考察。“庭长下车闻了一下这味儿,扭头就走了。这之后才立的案。”
刘珉去问开庭时间,经常被告知:“你等着吧,过两天给你审。”这一等,竟然是两年。“没有法律上的延期等任何手续和理由,连个电话也没有。”
2010年9月,刘珉去找负责此案的何淑欣法官,问为何迟迟不开审。“她对我解释说,这两年你也没来呀。我当时就说了:这是不开庭的理由吗?法庭难道是我家的吗?”
“雪藏”两年后,居民诉哈药总厂污染伤害案终于在2010年11月10日上午9时迎来第一次开庭。
哈药总厂方面,到场的有哈药总厂法律顾问处付姓处长。刘珉提交了刘家三人的病历、粉末微粒实物、2007年至2010年多次在刘家实地拍摄的哈药总厂烟囱排放大量粉尘、黑烟的光盘,这些证物均被法庭认可。
哈药总厂代表提供了一份“哈药总厂2.5万吨抗生素废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显示污水处理厂建成时已经哈尔滨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哈药总厂代表认为,据此报告,污水处理厂是合格的,“不存在污染超标问题,并没有妨碍原告方的住房使用和伤害原告健康,因此主张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哈药总厂的诉讼代表还认为:“第二,我们认为在环保争议处理当中,应当首先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理结论。因此,我们认为原告方起诉不当。第三,没有看到污染物对刘家三人造成的身体伤害。”
当天中午12时许,庭审结束。主审法官何淑欣落槌后问刘珉:“你愿不愿意和解?”刘珉说:“愿意考虑。”
何法官就问:“刘珉,你有没有工作?有没有养老保险?你哥和你侄子有没有?”
刘珉回答:“我们没有。”
何法官当着哈药总厂人的面,直接说:“那药厂把他们3个人都收进去不就完事了吗?”
原告席上的刘柏峰当时就拒绝了这一提议:“说句实话,不进药厂还可能多活几年,去了天天被熏,倒可能死得更快。”
刘珉曾对说“你要的赔偿过多”的哈药总厂代表说:“我受了10年的罪,你们说我要的赔偿多?我请你来我家,天天给你供上酒席,让你待10天,看你跑不跑?”对方没有回答。
开完庭后约20天,刘珉前去询问何时判决,法官回复,哈药总厂申请刘家三人做病情的司法鉴定。于是,刘珉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摇了司法鉴定中心的号,去了黑龙江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但是,来到司法鉴定中心的哈药总厂代表,却未携带任何证件。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给南岗区人民法院法官打了电话:“哈药总厂来的人没有任何证明他身份的证件,所以不能做鉴定。”
司法鉴定不了了之后,法院和哈药方面并未再次催促做司法鉴定。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6月13日下午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及下属哈西法庭。南岗区法院政治处主任叶欣、哈西法庭庭长曹辉、主审法官何淑欣均回复:“此案正在审理中,正在上报审判委员会,一审判决都还没有出,不方便接受采访、发表观点。”
哈药一方,哈药集团的宣传负责人高也则在电话中回复中国青年报记者:“关于排污曝光报道,我们该说的都已经说了,现在不再接受媒体采访。”
而当记者问:“您是否了解,有居民因为环境问题告哈药总厂?”高也否认:“你从哪儿听说的?没有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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