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0 09:00:00 我要评论
来源: 人民网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6月14日,有24家省直单位领到公务自行车,最多的单位领到6辆,最少的只有3辆,也有单位没有领到。根据要求,凡是发放了公务自行车的单位,要求在市区3公里范围内执行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董奕斌表示,试点公务自行车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但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并非强制,毕竟要考虑办公效率。
同时,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制定了《山东省省直公务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禁止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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