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4 06:47:00 我要评论
曾妍 刘卫华 李雁宾 肖文淑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衡阳6月23日电 (曾妍 刘卫华 李雁宾 肖文淑)疯狂制造假币1.95亿,主犯一审获判死刑。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透露,该院日前对张良成等伪造货币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伪造货币罪判处主犯张良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被告人张良成与吴生有、林志明、吴俊发、吴彦铭(四人在广州另案处理)多次商量建印刷厂制造假人民币以牟取非法利益,并共同出资40万元,由张良成负责选厂,采购印刷机械设备,聘请印刷工人等,由吴生有提供资金、印刷假人民币的菲林片、纸张、特种油墨等。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张良成组织张俊林、杨滔等人三次共生产假人民币共计1.95亿元。张良成分红得20万余元,杨滔、张俊林分别获取酬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良成、张俊林、杨滔以营利为目的,仿照人民币面额、图案、色彩等,非法制造、冒充真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崔允智明知张良成印制假币仍为其提供场地,故张良成、张俊林、杨滔、崔允智的行为均构成伪造货币罪。被告人刘治平帮助张俊林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在伪造假币共同犯罪中,张良成提出犯意,出资、购买设备,并组织人员、提供技术,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张俊林、杨滔操机印刷假币,亦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崔允智为生产部分假币提供场地,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
法院称,被告人张良成伪造假币数额达1.9亿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根据法律规定,一审以伪造货币罪判处张良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俊林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杨滔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崔允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以窝藏罪判别处刘治平管制二年。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