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4 06:52:00 我要评论
来源: 人民日报江苏省南通市在2008年率先启用国土资源部统一版式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图为南通海门市农民在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前驻足观看。
图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区。
记者:您如何评价过去五年的工作?
徐绍史:“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成效显著,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过去五年,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抗击汶川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国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300多万亩。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29%。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近7万亿元。新增石油、天然气地质储量56亿吨和3万亿立方米;新增煤炭资源储量3380亿吨、铁71亿吨、铜1656万吨、铅锌3345万吨、铝土矿5.1亿吨、金2226吨。主要矿产品产量持续增加,石油近10亿吨,天然气超过3800亿立方米、煤炭140亿吨、铁矿40亿吨。
国土资源保护和监管秩序持续向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5.6亿亩以上。全国土地整治面积6000多万亩,新增耕地2000多万亩,农业生产能力提高10%—20%。完成了125万平方公里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估和165万平方公里54种土壤微量元素测评分析。整合矿区6574个,减少矿业权2.6万多个。土地矿产违法违规形势逐步好转,尤其是近三年来,违法建设用地宗数、面积和占用耕地面积平均分别下降25%、24%和26%,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发生率下降32%。
国土资源维护民生力度不断加大。征地补偿标准提高30%以上,2500多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供地超过68万亩。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国30个省(区、市)1000多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000多起,避免人员伤亡近19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0多亿元。帮助缺水地区解决了1000多万人饮水问题。
国土资源发展后劲日益增强。国土资源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土地、矿产、地质勘查和地灾防治四项基础规划全面完成。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土地、矿产“两法”修改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利用现状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取得积极成果,利用科技手段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国1∶5万区调和航磁工作程度分别达到23%和39%。全系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行力、战斗力不断增强,部门公信力不断提升。
在“十一五”国土资源改革发展实践中,我们一是坚持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既抓顶层设计、又抓业务基础,统筹工作布局,为国土资源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坚持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进管理理念、职能和方式转变,为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四是坚持推进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有机交融和深度结合,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践行科学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记者:从国内看,“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土地和矿产资源需求将持续上升,国土资源管理形势依然严峻。您如何看待土地管理的两难局面?
徐绍史:“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快速推进,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问题更加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约束不断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肩负着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历史重任,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复杂的局面。一是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决定了资源约束将长期存在。二是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资源刚性需求的持续增长导致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三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和全球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利用国外资源的风险和难度加大。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和资源消费大国,立足国内提高资源保障能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是保障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土地管理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由于多种因素叠加,土地管理的“两难”局面和双重压力日益突出。
“十一五”以来,全国每年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之间的缺口日益加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和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实施,以及加快水利、交通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民生、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等,用地供需矛盾将进一步突出,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
2011年,虽然中央要求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要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但各地加快发展的势头依然强劲,土地需求十分旺盛。与此同时,土地供给相对不足与土地利用粗放浪费并存,节约集约用地的难度很大。
近几年,各地在国土资源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改革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已经触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深入推进的难度加大。从土地管理来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城市低效利用土地的二次开发、征地制度改革等,需要进一步探索推进。审批制度、管理方式的改革,还需要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既不能等、要积极探索,又不能急、要稳妥有序,更不能乱、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需要在协调配合中不断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执法形势总体向好,但违法违规用地依然总量大、比例高,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看,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和部分行业用地违法问题严重,土地管理的形势更为复杂。
面对复杂的形势,对照中央的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土资源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方位、承担的职责和肩负的使命,更加准确地定向、定位、定思路,改革创新,善治善为,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切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记者: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从哪些方面入手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徐绍史: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按照中央关于“十二五”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把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破解发展与保护难题的根本途径,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保经济发展,保耕地红线”年度行动是我们落实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重要平台,我们将持续抓好,不断深化,着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建立差别化供地政策。一是按照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因地因时制宜制定政策,强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二是积极探索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差别化用地政策。探索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三是系统总结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等特殊时期以及改革试验中临时性应急措施和特殊政策,及时规范上升为制度性政策。
加强和改善房地产用地调控。科学编制和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保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认真总结、规范和完善“限房价竞地价”、“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多种房地产用地出让模式,推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推动土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继续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大力推进闲置土地整治清理,加大违规违法房地产用地信息公开和查处力度。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认真总结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经验,开展开发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调查清理。组织实施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调查,加强矿山企业“三率”考核,运用经济手段激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设一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基地。积极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全面开展达标建设,不断总结推广新模式、新机制,推进理论创新。
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开展耕地保护补偿试点。采用信息化手段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的方式。做好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估和土壤微量元素测评分析成果应用,探索成果动态更新机制,促进耕地质量保护。
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的清理检查。二是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10个重大工程,落实配套资金和工程监管,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示范省的建设。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真正把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这件利国利民、利乡利城、利农利工的好事办好。
全面强化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一是坚决贯彻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毫不松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土地督察工作。完成60个地级以上城市的例行督察,加强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重点地区耕地保护政策执行情况督察,不断强化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业务的全程监管。二是完善执法监察体系。坚持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切实抓紧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实施问责相关工作。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省、市、县四级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和报告土地、矿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投入使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同时,我们要高举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两面旗帜,实现“地质找矿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到十年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格局”的目标,着力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坚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崇高的生命任务,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治工作的最高价值准则,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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