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 同工不同酬致社会矛盾剧增

2011-06-24 09:08: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劳务派遣 社会矛盾 劳动合同法 同工不同酬 社会公平
[提要] 近些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引发的社会矛盾剧增,以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换取企业利润,牺牲社会公平正义,不可能持续下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劳务派遣制度引发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本次由工会系统主导的全国性调研,旨在摸清劳务派遣员工的生存现状。

  检讨劳务派遣制度

  近些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引发的社会矛盾剧增,以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换取企业利润,牺牲社会公平正义,不可能持续下去。全国总工会关于劳动派遣的专项调研使得这一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

  “调研成果论证会可能要延迟到下个月召开了。”6月20日,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规处副处长关祥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3月初,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在5月20日前将调研报告报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并于6月召开由部分省市总工会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调研成果论证会。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劳务派遣制度引发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本次由工会系统主导的全国性调研,旨在摸清劳务派遣员工的生存现状。

  劳动纠纷频发

  “没办法,我上诉到法院了!”6月20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原业务代表黄灿辉在电话中显得很无奈。

  2010年1月8日,因不满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劳动派遣用工,黄灿辉被迫主动辞职。

  随后,黄灿辉将加多宝饮料公司和鹰潭蓝拓人力资源公司告上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向加多宝饮料公司追讨加班费损失与经济补偿共计3106元。

  因不服裁决结果,5月11日,黄灿辉又将上述两被告起诉到东莞市第二法院。

  据黄灿辉介绍,加多宝饮料公司的用人制度分三种:一种是正式员工;一种是劳务派遣员工;还有一种是经销商聘请的员工。三种员工的待遇区别在于,正式员工有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员工是在社保系数低的江西鹰潭缴纳社保金,但没公积金;经销商聘请的员工是经销商发工资,没有福利,受加多宝各办事处管理。

  从去年开始,加多宝饮料公司因劳务派遣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发生多起。6月20日,加多宝饮料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证实:该公司取消劳务派遣制员工正在进行中。

  实际上,从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裁员事件频发,先是某电视台大规模清退“临时工”,达1800人之多;随后是华为的“集体辞职”事件;期间LG、沃尔玛等外企的裁员行为也引发争议。

  而由劳务派遣引发的纠纷这几年开始逐渐显现。今年3月,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发布的《2010年度劳动争议诉讼情况白皮书》显示,劳务派遣、集体合同等特殊用工形式逐渐成为矛盾多发的源头。

  黄浦区法院2010年审结的78件劳务派遣类纠纷中,判决结案的有40件,其中,因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引发的纠纷有24件,占判决总数的60%。可见,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已成为纠纷发生的最重要原因。法院认为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存在进一步规范之处。

  2009年10月,广州市某啤酒企业的劳务工因劳动报酬补偿问题与劳务公司发生纠纷,其中有10多名劳务工更是穿着该企业的工作服,在海珠桥上演“跳桥秀”。

  曾参与《劳动合同法》制订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玉清认为,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无序扩大甚至滥用,早已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立法原意和宗旨。“劳务派遣本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但如果无限制地滥用,就会侵害劳动者权益,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

见习编辑郑志侠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