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4 15:46:00 我要评论
张展鹏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南京6月24日电(记者张展鹏)《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近日经江苏省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凭居住证可享受各种市民待遇以及优惠政策。
根据该暂行办法,居住证发放对象须在国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而且每年在江苏工作不少于6个月,在国外(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世界500强企业及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
持证人可享受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重大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资金、参加学术组织和申请政府奖励等各种政策优惠,被事业单位聘用时可提供编制保障且不受进人计划限制,此外,在购房、社会保障、公积金、子女就近入学、申请驾驶证和车辆入户、住宿登记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截至去年底,已有近5万名海外人才在江苏落户或服务。很多海外人才在国内没有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所以无法享受子女上学、社会保障、信贷融资等方面相应的市民待遇。
为了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江苏从2008年起全面启动“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到去年底提前完成原定5年内引进1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任务。根据规划,到2020年,江苏还将再引进3万名海外人才,尤其是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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