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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青年雨中掉窨井身亡续:或将获赔180万

2011-07-02 20:12:00     作者: 李靖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窨井;北京;死者家属;赔偿
[提要] 6月23日下午,暴雨突至,在苹果园街道办事处东侧50米处,由于路面上的井盖“消失”,两名帮忙推车的男子,不慎坠入排水井中被水冲走身亡(本报曾连续报道)。死者家属到京后,向吕氏公司和石景山市政部门提出了220万的赔偿要求。昨晚,死者家属表示,关于赔偿等善后事宜已经达成初步协议。知情人透露,两死者的家属或将获得180余万元的补偿。

  ■《男子遗体被冲9公里》追踪

  本报讯 (记者李靖 实习记者何正清)6月23日下午,暴雨突至,在苹果园街道办事处东侧50米处,由于路面上的井盖“消失”,两名帮忙推车的男子,不慎坠入排水井中被水冲走身亡(本报曾连续报道)。死者家属到京后,向吕氏公司和石景山市政部门提出了220万的赔偿要求。昨晚,死者家属表示,关于赔偿等善后事宜已经达成初步协议。知情人透露,两死者的家属或将获得180余万元的补偿。

  死者满洪浩24岁,杨铁贞19岁,都是河北省南皮县人,同在石景山一家名为“吕氏建业”的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吕氏公司)打工。事后第二天,两名死者的家属接到吕氏公司的电话,随即来到北京处理后事。死者的家属们称,市政和吕氏公司两方都有责任,如果井盖没有“跑丢”,如果旁边竖了警示牌,或者安装了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都不会出问题。”公司一方如果不叫两人前去推车,“也不会出事。”

  事后,关于赔偿等善后事宜,一直由吕氏公司与市政方面进行协商。昨天上午,南皮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北京,与石景山市政、吕氏公司等相关部门洽谈善后事宜。满洪浩家属方提出赔偿金额为130万,杨铁贞家属方则为90万左右。

  石景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回复称,事故并非人为导致,而是因为天气缘故,发大水后将井盖顶开,因此,区政府相关部门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会承担救援、监管善后以及救助责任,对经济困难的死者家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补助。

  昨天傍晚,协商结束后,死者家属们表示,目前已达成初步的赔偿协议。知情者透露,初步洽谈结果,两名死者的家属可能将获得180余万元补偿,但具体如何分配不详。此消息未得到官方证实。

  ■逝者

  满洪浩――妻子尚在待产中

  提起满洪浩,母亲杨桂枝就伤心不已,虚弱地靠在床角痛哭流涕。她拿起孩子的照片一边端详,一边哭泣着责骂“上天不公”。

  照片上的满洪浩英俊秀气,面带微笑,“很随和的孩子,从小就善良,不然也不会去救另外一个孩子。”杨桂枝说,24岁的满洪浩,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大儿子已经一岁多了,小的尚未出生,“到医院检查了,也是个男孩。”她哽咽着说,再过10天左右小孩就要出生了,“父子俩连面都没见着。”

  杨铁贞――懂事孝顺的孩子

  在父亲的眼里,杨铁贞是一个懂事孝顺的孩子,“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孩子从来不乱花钱。”去年1月初,杨铁贞来到北京当学徒,过年回到家后,拿出自己不多的积蓄,给他妈妈买了一辆2000多元的电动车,“感觉孩子长大了,懂得孝顺父母和担当责任了。”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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