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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鼓励慈善机构上网公开信息 禁止强捐摊派

2011-07-09 06:42:00     作者: 崔红    来源: 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开信息 慈善超市 慈善资源 公开日 慈善事业 纲要 捐赠人 纲要(征求意见稿) 2008年 监督权
[提要] 民政部昨天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3日截止。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民政部昨天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3日截止。

  《纲要(征求意见稿)》表示,未来5年,民政部将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鼓励开展慈善公开日、利用互联网动态披露捐赠信息、捐赠人参与项目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重大慈善项目巡视员等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更好地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民政部指出,公众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民政部将引导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捐赠渠道奉献爱心。努力增加福利彩票发行量,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慈善事业的投入。同时,吸引更多国际慈善资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服务。

  民政部表示,到201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

  《纲要》透露,2006年社会捐赠总额首次突破100亿元,2010年达到700多亿元,2008年因南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汶川地震等引发捐赠热潮,社会捐赠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创历史之最。

  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由2005年底的31万个增加到44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从975个增加到2168个,许多社会组织将公益慈善作为其服务宗旨。全国已建立3.1万个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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