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云南女干部履历造假事件续 调查称工作履历清楚

2011-07-18 06:31:00     作者: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干部任用条例;带病提拔;云南省委;女干部;造假事件;工作调动;高新区;履历
[提要] 针对网民关注的云南省拟任副厅级干部党煦燕被举报“履历造假”等问题,7月17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党煦燕工作履历清楚,调入昆明高新区工作的调动手续完备;在提拔任用中,任职年限均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

  针对网民关注的云南省拟任副厅级干部党煦燕被举报“履历造假”等问题,7月17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党煦燕工作履历清楚,调入昆明高新区工作的调动手续完备;在提拔任用中,任职年限均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

  焦点一:履历不清,涉嫌档案造假?

  【调查】 工作履历清楚,调动手续完备

  针对党煦燕“履历不清,涉嫌档案造假”的举报,联合调查组在山西财经大学核对了党煦燕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和学校留存的《新生简明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分配审批表》等原始材料。档案材料显示,1985年,党煦燕从云南省个旧一中毕业考入山西财经学院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1989年7月从山西财经学院(1997年10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山西财经学院与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合并为山西财经大学)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在河南,调查组到河南省国资委查阅了相关档案,并走访了有关负责人后了解到,中原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原属河南省对外贸易厅直管企业,2003年12月河南省国资委成立后,该公司划归河南省国资委管理,2006年因经营问题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没有注销)。党煦燕于1989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到该公司任会计,后转为公司业务员,从事进出口业务工作。1993年至2000年,党煦燕先后被派往公司驻俄罗斯和美国办事机构工作。其间,因对外谈判工作需要,公司技贸部聘用党煦燕为驻俄罗斯首席代表和驻美国分公司总裁。

  2000年6月15日,党煦燕因需照顾身患重病的父亲,申请调昆明工作,昆明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对其进行考察后报昆明市劳动人事局审核。2000年6月,昆明市劳动人事局同意党煦燕调到昆明高新区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党煦燕调入昆明高新区工作调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焦点二:三年提四级,提升太快?

  【调查】 七年提两级换了四个岗位,符合程序

  有举报说,党煦燕从2004年到2007年先后任昆明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局长和高新区主任助理、副主任,“三年提四级”,“提升太快”。

  调查结果称,2001年3月,党煦燕被昆明高新区管委会聘任为招商局(后改为投资促进局)主任科员;2004年11月,被昆明高新区管委会聘任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级别为正科级,与主任科员为一个级别。2005年1月,昆明高新区党工委宣布党煦燕主持投资促进局工作;2005年4月,经昆明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部推荐考察,报昆明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聘任党煦燕为投资促进局局长,级别为副处级;2006年8月,兼任昆明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仍为副处级。2007年8月,经昆明市委组织部推荐考察,党煦燕被任命为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为正处级。

  以上情况表明,在党煦燕被聘任为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主任科员,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局长,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过程中,其任职年限、选拔任用程序均符合《干部任用条例》。“从市管干部职级来说,党煦燕在昆明高新区管委会7年提了副处和正处两级,是符合程序的。没有三年提四级,而是七年提两级换了四个岗位。”调查组负责人说。

  关于住房问题,经调查,党煦燕购房渠道和资金来源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调查组负责人还表示,举报反映党煦燕的其他问题没有事实根据。调查组已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作了说明,并进一步听取了他们的意见。

  链接

  调查组负责人

  欢迎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据调查组负责人介绍,6月27日至7月5日是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煦燕拟提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分会副会长的任前公示期。在公示期间,云南省委组织部接收到了一些来信、来电和来人举报,也注意到了网络上的相关舆情。举报主要反映党煦燕“履历不清”、“三年提四级”等问题。

  云南省委领导高度重视举报中反映的问题,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昆明市纪委等单位干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联合调查组先后走访200余人,查阅了上千件档案。

  负责人同时表示,对拟任干部在媒体上进行公示,目的就是要让拟任干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虽然举报党煦燕的问题经过调查没有事实依据,但组织部门欢迎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有根据、负责任、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问题,同时对关注此事的广大网民和各界人士表示感谢。

马震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