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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办展览晒贪官 副镇长忏悔称坐牢好痛苦

2011-07-19 09:24:00     作者: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忏悔书;家书;贪官;副镇长;有期徒刑;晒;小金库;职务犯罪
[提要] “坐监真的好痛苦,与世隔绝,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原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镇副镇长兼三洲办事处党支部书记郭锐燎,因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他为此哭瞎了眼睛,写下了让人心酸的忏悔书。

  另有多封“忏悔书”、“家书”首次公之于众

  原顺德人社局局长王惠国被调查案获证实

  “坐监真的好痛苦,与世隔绝,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原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镇副镇长兼三洲办事处党支部书记郭锐燎,因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他为此哭瞎了眼睛,写下了让人心酸的忏悔书。昨天上午,在佛山市检察院主办的“职务犯罪预防巡展系列活动”的启动活动中,多封“忏悔书”和“家书”首次公之于众。

  在此次活动中,检察机关还公布了佛山冼可澄学校腐败案等社会关注案件的判决情况,该校原校长古伟球因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外,检察机关还首度公布了2007年至今佛山全市被查处的13名处级官员的名单以及现况。文、表/记者 刘艺明 通讯员 程明水、唐红娟

  现场:巡展顺德启动

  千余人参观

  昨日上午,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各区检察院协办的“佛山市镇街基层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巡展系列活动”在第一站顺德启动,1000多人观看了展览。此次活动选取近年来发生在各个领域、行业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结合犯罪分子的忏悔书信、职务犯罪案件相关数据,以期广大从业人员从中得到警示教训。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专门给各区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安排各镇(街)党政干部、政治干部等人员参观此次展览。

  据了解,此次活动7月~9月相继在顺德、南海、三水、高明、禅城五个区的所有镇街举行。

  “晒”忏悔

  贪官哭瞎了眼睛 自言对不起百姓

  昨日的巡展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多封贪官在狱中写给亲人的“家书”或者“忏悔书”。

  郭锐燎今年59岁,原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镇副镇长兼三洲办事处党支部书记。1993年至2003年间,郭锐燎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私设“小金库”等手段,非法占有三洲房产发展公司公款合共433余万元,伙同他人挪用公司资金270万元归个人使用,此外,郭锐燎还为他人承接三洲办事处的工程提供便利,多次收受黄某、严某等人所送贿款共计108万余元。2008年5月16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郭锐燎有期徒刑17年。

  在狱中,郭锐燎写下了自己的“忏悔书”,这封“忏悔书”昨日也首度公之于众。“我2006年被双规后,时常暗自流泪,眼膜充血,现在眼睛几乎已经盲了,左眼已经看不见东西。”“作为地方官,我对不起当地的百姓。失去了自由,要生不得,要死不能,坐监真的好痛苦。”“贪污的钱哪怕是一分钱,都会让你吃不好,睡不香,我真的好后悔……”

  语言虽然简单,可是足以让不少围观的人唏嘘不已。

  “晒”“处座”

  披露13名处级贪官姓名、原职、罪名

  市检察院昨日公布,2007年至2011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76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68件436人,涉案总金额8.3亿多元。全市共立大要案件349件417人,占立案总数的94.8%,其中,查办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56人,两者占立案总人数的15.8%;查办贪污贿赂5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09件,占立案总数的29.6%。

  活动中,市检察院还首度“晒”了13名遭查办的处级干部的姓名、原职、罪名以及案件进展等,包括最近本报独家揭露的三水区政协副主席张宗会受贿、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案等等。从官员来自的区域来看,三水和顺德较多,各有4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报今年4月独家报道的顺德区人民政府政务委员、党组成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惠国被调查的案件,也出现在名单之中,其涉嫌的罪名是“贪污、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现在正处于诉讼阶段,这也是官方首度证实该案的真实性。

  “晒”进展

  冼可澄学校腐败案 古伟球被判5年

  古伟球,女,41岁,原佛山市冼可澄学校校长;吴英智,男,60岁,原佛山市冼可澄学校党支部书记、原校长;黄美珍,女,53岁,原佛山市冼可澄学校教师、工会主席。

  2004年至2009年1月间,古伟球、吴英智、黄美珍将冼可澄学校饭堂结余款、饭堂供应商给的回扣款、第二课堂分成款等,共计人民币1541758元,私分给全体教师。2008年9月,古伟球、吴英智召开校务公开小组会议,决定将小金库的大部分会计凭证销毁,黄美珍遂将小金库的大部分会计凭证销毁。此外,吴英智在2004年~2006年7月间,利用担任该校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冼可澄学校的设施改造,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发包、验收过程中,收取工程承包人冼某给其个人的好处费共计8000元。2009年7月,古伟球收取了王某(兴趣班合作人)给冼可澄学校合作开办兴趣班的分成款5.2万元后,占为己有。

  去年7月此案开庭时,本报进行了详尽的报道。2010年9月15日,禅城区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等判处古伟球有期徒刑5年;吴英智有期徒刑4年;黄美珍有期徒刑3年3个 月。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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