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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突发事件直报点 瞒报迟报和漏报将追责

2011-07-19 14:54:00     作者: 桂园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直报;突发事件;高危行业;危险源;基层组织;补报;真实度;学校
[提要] 济南市昨天(18日)下发《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有关方面要立即向市政府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个半小时。

  中广网济南7月19日消息(记者桂园)济南市昨天(18日)下发《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有关方面要立即向市政府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个半小时。

  按照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要在重点领域、高危行业、危险源所在地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落实具体人员,明确相关责任。特别紧急的突发事件,可先通过电话报告简要情况,再补报文字材料。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网络,拓展信息报送渠道。各县(市)区要在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网络,明确相关人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在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市政府各部门要在重点领域、高危行业、危险源所在地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落实具体人员,明确相关责任。要加强对信息报送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对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能力,保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要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必备器材和设备,保障信息报送网络全方位、全时空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时,接报单位要及时向直报点核实信息来源和信息真实度,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总值班室)还要对各级各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定期通报,对及时、准确报送的予以表扬;对迟报、漏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瞒报、迟报和漏报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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