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0 10:24:00 我要评论
阮占江赵文明 来源: 法制日报10多年前,为修建青少年宫,湖南省道县有关部门以预售门票的方式,要求全县学校的师生及公职人员认购捐款,数额从20元到1000元不等。十余年后,当时以青少年宫名义报建的楼房最终修成,外观也很漂亮,但却已摇身一变,成了交警大队的办公楼。当年认购者手里的票据,最终成为一张废纸。
对此,一些当年的学生纷纷表示不满,称一代人的感情被当地政府欺骗了。虽然有关部门认为,在当时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下,把青少年宫活动中心转让给交警大队是“为了盘活不良资产”,但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年已投资近746万元的建筑,最终以500万左右的价格售出,难免有贱卖国有资产之嫌。
尚未开工先出售门票
“那是我还在上学的时候,为了建青少年宫,学校要求我们购买20元的门票,说楼建好之后可以到里面玩。如今,当时说要建成青少年宫的楼房已经建好了,而且很漂亮,但却成了交警大队的办公楼。我们手里的这些门票一直压着,成了一张废纸。”湖南省道县的一些群众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年为了筹集修建青少年宫的资金,他们被有关方面强制购买门票,数额从20元到40元不等。
已近而立之年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当年,他的家境贫穷,然而老师强行要求他购买8张门票。“那可是我母亲卖了一星期小菜才挣的40元钱啊”。
据李先生介绍,那时候,全县的学生都买了票,少的10元,多的买了60元的门票。虽然当时说是自愿,但其实大多都是被强制买的。
“当时,40元钱对我来说也不轻松,但一想到可以让孩子到青少年宫开阔视野、学习知识,还是很爽快地交了。谁知道这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也没看到青少年宫的影子,反倒是修了交警大队的办公楼。”家住道县县城的王女士回忆起当年给儿子买青少年宫门票的经历,很是失望。
现居长沙的黄小丽(化名)当时是班长。据她回忆,当时班主任要求全班同学买门票。作为班干部,她最听老师的,于是缠着父母要了不少钱,买了不少票。毕业时,她与几个好友相约,青少年宫一建成,她们就一起去玩。如今,这一约定已成泡影。
还有道县群众表示,自己被强买了两次,上小学买了一次,上初中又买了一次。
转让为盘活不良资产
“此事过去很多年了,我们公职人员当时也捐了款,最多的好像有1000多元。只是,当年的领导干部都已经换了好几轮了,再找来问需要时间。”在道县采访时,当地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仔细了解此事,并尽快给记者正式的书面回复。
在道县宣传部门给《法制日报》记者发来的一份书面复函上,是这样描述的:“经调查,关于强制预售道州青少年活动中心门票的问题与事实有些出入,但面向全县中小学生预售道州青少年活动中心门票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
复函称,上世纪90年代中期,道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道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该中心的建设预计总投资900万元,计划财政配套和社会募捐共500万元。为此,团县委向社会发出募捐倡议,以自愿的方式向社会募捐建设资金。大致是印制娱乐券,面值为每张5元,向全县中小学生分期预售。原预计分期发行娱乐券实现筹资220万元,但实际只到位106万元。该中心于1999年1月正式启动兴建。
“由于项目启动时只有500万元资金,与预计总投入900万元的数额尚存400万元的资金缺口,该工程从1999年1月动工起至2000年10月由于资金短缺而停工,历时1年零10个月。”复函上写道,虽然期间道县县委常委曾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解决到位资金34万元,使工程恢复了建设,但最终因资金缺乏,于2002年9月再次被迫停工。迄今为止,总共付款459万余元,欠承建方256万元,欠银行贷款30万元,除此之外,尚需投入建设资金130.8万元。
“交给交警大队办公,是为了盘活不良资产。”复函称,由于资金缺乏,后期建设难以为继,而道县交警大队原办公场所地处潇水中路中心地段,路面狭窄,人流、车流量大,车辆出入经常造成路面拥堵,严重影响广大市民出行安全。为盘活不良资产,道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将该中心工程建设事项提交县委讨论,由交警大队拟出500万元左右购买青少年活动中心,用于交警大队搬迁及车管所建设。最终,该中心转让给交警大队,2009年底交警大队正式搬迁到中心办公。
“凡有原始票据的,由县财政偿还,没有原始票据的,想办法核实。如核实清楚,也可由财政偿还。”对于道州青少年活动中心遗留问题的解决,复函表示,道县已经成立了专门的班子来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目前,道县已确定在河东规划建设一个高标准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在新场馆建成之前,青少年的活动安排到县一中新场馆进行。新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建成后,将向全县青少年免费开放。
质疑称或廉价处置国资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对于以“退票”来解决这一遗留问题的办法,很多人表示难以理解和不能接受。
“十多年前,一斤猪肉的价格还不到5元;如今,一斤猪肉最少得要15元。当时我出了40元,难道现在就只退我40元?”当年的学生孙晓明(化名)说。
当年还是小学六年级学生的柳女士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有关部门这样做,其实已经伤害了一代人的感情,她们感觉当地政府没有信用。
“当年的投资都已经近746万元,最终却以500万元左右的价格售卖,这究竟是在盘活不良资产,还是贱卖资产?”湖南律师唐远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其实不在于退钱,而在于当年以青少年宫名义修建的这栋大楼,廉价地成了办公用楼。
唐远瞩认为,修建青少年宫是一种公益性的事业,当地政府在用地、拨款方面都有政策倾斜。更何况,当初那么多的学生还为此提前买了“单”。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其中存在资金缺口等现实原因,但有关部门以500万元左右的价格将青少年活动中心转让出去,难免给人一种廉价处置国有资产的感觉。(记者阮占江赵文明 实习生宁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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