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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超10万可判死引热议:贪官杀不杀界线何在

2011-07-21 14:35:00     作者: 刘冠南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贪官;热议;死缓;获死刑;赃款;执行死刑;陈同海;处决;量刑
[提要] 4年间,又有18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但其中13人被判死缓,无一人执行死刑的判决,如与郑筱萸同年落马的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最终认定受贿金额高达1.9573亿余元,他受领的是死缓。7月19日,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执行死刑,对贪官是否判死再次引发坊间热议,杀或不杀的界线在哪里?

4年前,部级官员郑筱萸以649万元的受贿额被执行死刑。

  4年间,又有18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但其中13人被判死缓,无一人执行死刑的判决,如与郑筱萸同年落马的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最终认定受贿金额高达1.9573亿余元,他受领的是死缓。

  7月19日,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执行死刑,对贪官是否判死再次引发坊间热议,杀或不杀的界线在哪里?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贪腐数额仅是众多量刑标准之一,法院通常还要综合犯罪所造成的损失、是否追缴赃款、有无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官员贪腐10万以上即可判死

  苏杭两贪官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昨日传出后,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评论有赞有弹,但绝大多数网民评论都是为处死二人叫好。

  对于苏杭两贪被执行死刑,有网民做出三种猜测:一是认为贪腐数额巨大,才必须处决;二是认为级别不够高,没达到免死的标准;三是舆论声讨,以及中央反腐决心的显现。

  记者通过大量采访,试图找出“处决”贪官的标准,但发现没有确切、统一的标准。

  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以649万元的受贿额被处以极刑。而同年落马的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最终认定受贿金额高达1.9573亿余元,他受领的是死缓。

  为何贪腐数额近两个亿都不死?许多民众均觉得看不懂惩贪手段。法学专家分析认为,数额仅是众多量刑标准的其中之一,法院通常还要综合犯罪所造成的损失、是否追缴赃款、有无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依照现行刑法,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实践中超过10万元后数额往往没有太大意义,11万元和500万元其实区别不大,都在同一量刑幅度内。”著名刑辩律师田文昌认为,目前刑法的规定并不合理,10万元的底线太低,对官员来说,贪10万元和贪1亿元的风险是一样的。

  一般认为,受贿后是否违法使用职权以及造成的损害是决定量刑的最重要因素。

  郑筱萸受贿后,不仅疏于职守,还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间接导致了众多医疗事故,导致了一系列恶果。

魏鹏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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