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海南三亚1年拆162万平米违建 铁锤砸碎小产权

2011-07-25 07:13:00     作者: 尹海明 付美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小产权;违建;违法建筑;铁锤;意见;违章建筑;2010年;毒瘤;商机
[提要] 海南省三亚市自2010年7月下旬实施“铁锤行动”打击违章建筑以来,目前已拆除违法建筑楼房1578栋,总面积逾162万平方米。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铁锤行动”基本上遏制住违建蔓延势头。

  中新网三亚7月24日电 (记者 尹海明 付美斌) 海南省三亚市自2010年7月下旬实施“铁锤行动”打击违章建筑以来,目前已拆除违法建筑楼房1578栋,总面积逾162万平方米。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铁锤行动”基本上遏制住违建蔓延势头。

  去年7月22日,三亚市在凤凰镇水蛟村拉开了“铁锤行动”的序幕。记者本月24日沿着去年的采访路线驱车从凤凰镇新开田村前往水蛟村看到,去年此时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已经不在,村道两旁的违章建筑绝大部分已经被平整,留下一片片水泥砖块“躺”在地面上,偶尔也会有一栋被拆除的违建楼房还保持着去年“趴”下的摸样。这里恢复了乡村的宁静,与一年前到处都是工地的热闹景象截然不同。

  2010年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元年,年初海南特别是三亚房价“疯涨”,让许多外地人看到此间“商机”,到三亚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出售获利。违法建筑一时间迅速蔓延,让仅有290余名执法人员的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接不暇。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执法人员曾对记者表示,违章建筑打地基的时候就通告他们停建,但是投资者不但不听,反而加快速度建设,一层楼房通常一个星期就建好了,速度惊人。违章建筑遍地开发,影响三亚“国际旅游城”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形象,当地官方高调称之为“毒瘤”,着力除之。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蓝文全在2010年9月初的一次会议上透露,2010年7月初步统计,三亚的违法建筑有6000来栋、面积突破300万平方米。在违法建筑中,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抢建的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所占比重居大。其中,南滨农场、南新农场、凤凰镇、田独镇等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小产权房达400栋,面积达180万平方米。三亚市违法建筑由2005—2008年期间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抢建劣质违法建筑的传统做法,转向2009年后在农场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村庄等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其特点是投资大,时间短,速度快,影响坏。从违法建筑业主来源统计,主要是以东北、北京、福建、江西、河南、广东为主,以及少部分海南本省人。

  动了真格的“铁锤行动”砸碎了许多外地人在三亚的发财梦。一位山东投资者在自己被拆除的楼房前曾对记者表示,自己从亲朋好友手中筹措了一千余万元在三亚吉阳镇山营村盖起了6层大楼,本想赚一笔,不想却血本无归。

  违章建筑的问题不仅三亚有,海南其他市县也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表示,海南岛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近年来,各市县加大了对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三亚市今年上半年即拆除了50多万平方米。“但总体来看,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违法建设行为已由热点建设地区向周边逐步蔓延。”陈孝京说,违法建设行为将导致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无序利用,引发大量质量安全问题,形成脏、乱、差的城乡风貌,且助长社会乱象,使没有秩序和规范的开发建设一哄而上,愈演愈烈。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一年来的打击,三亚目前还有100多万平方米的违建楼房,估计到明年上半年可以拆除完毕。此间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土地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滞后,土地确权、村镇规划、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仅靠执法部门打击违建只是暂时的,打击完后怎么收尾,是政府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这一问题将有望得到彻底解决。7月24日,海南省政府对近日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屈建民说,《意见》主要解决规划编制滞后、建设用地违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缺位、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管理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不清、领导不力、机构不健全、投入不足、群众法制观念薄弱等问题。

  据介绍,海南全省共有18719个自然村,2542个建制村。到目前为止,全省只有896个村庄编制规划。

魏鹏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