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07:19:00 我要评论
陈新洲、李亚红 来源: 新华网再当“太平官”“混事官”,难!——北京市出台新政策应对行政问责盲区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陈新洲、李亚红)公务人员在履职时敷衍塞责不作为,或违法履行职责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些行为有的尚未达到行政处分的严重程度,但对外造成了不良后果和影响,损害着政府形象,群众十分反感。
北京市日前公布《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弥补行政问责盲区。从10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人员出现上述情况将被问责。专家表示,此举是问责制度的进一步深化,让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感到不能再当“太平官”“混事官”了。
弥补行政问责空白 转变“衙门作风”
不少人都遇到过这种事情,上班时间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去办事,结果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接待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处理事情拖沓……这些不良现象被社会称为“衙门作风”,有的尚不构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应予行政处分的情形,但对外造成了不良后果和影响。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王华说,当前的行政处分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而进行处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则是对领导干部的领导、决策行为对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后,追究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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