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07:27:00 我要评论
练情情 邓巧宁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案发前任茂名经贸局局长的李劭。(图片来源: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
自称上有87岁老母 希望法院能给改过自新机会
被控两项罪名
● 滥用职权罪
违规给14宗土地发证,造成国家损失5252万元
● 受贿罪
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4.8389万元,110万港元
在去年茂名官场“地震”中落马的茂名国土局原局长李劭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李劭被指控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其中,滥用职权罪牵涉数额巨大,李劭被指控违规给14宗土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致使国家损失5252.8072万元。李劭对此矢口否认,认为都是“分管领导”的错。他还称自己是受茂名市官场大环境的影响,才没能抵住诱惑。
被指控两项罪名多次受贿
李劭,1956年7月出生,2010年8月被刑事拘留,案发前任茂名经贸局局长,曾任茂名国土局局长。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08年,李劭在担任茂名市国土局局长期间,在审批茂名市茂港区羊角镇14宗共计503202.16平方米土地过程中,在明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茂名市市政府、市国土局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滥用职权,指使茂名市国土局经办人违规审批该14宗用地,并在广东省审计部门对茂名市土地管理局进行审计调查时,指使茂名市国土局相关人员更改该14宗地的信息与资料,致使该14宗土地被私人企业非法占有使用,造成了国家损失共计人民币5252.8072万元。
2003年8月至2009年10月间,李劭在担任茂名市国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4.8389万元,110万港元。其中,收受茂名市一投资有限公司黄某贿送的100万港元,收受一房产有限公司朱某贿送的人民币28万元、10万港元,购房差价款人民币11.285万元,收受茂名市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邓某贿送的人民币10万元、购房差价款人民币9.5539万元,收受茂名市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戴某贿送的人民币6万元。
把责任全部推给“分管领导”
庭审中,李劭对被指控违规给14宗土地发证的罪行完全否认。据了解,涉案的14宗土地位于茂名市茂港区羊角镇高速公路旁边,面积足足有50万平方米,以前是属于电白县管辖。2001年左右成立了茂港区,该地块则划归茂名市直属管理。于是,有些土地使用权证就需要进行更换。李劭即被指控,在换证过程中,以假换真,为本来就不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14宗土地,换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业主为一私人老板,名为陈进德。
李劭辩称,办证发证这些事情的分管领导是魏达标,由他具体把关,他自己是不清楚细节的,也根本不知道这14块地有问题,是不能发证的。李劭说,当时茂名的市委书记罗荫国给他打招呼,说:“老陈有块地在电白时是有证的,现在要换证,能换就尽快给他换了。”后来,陈进德本人也找了李劭。“我当时就让他到窗口走程序就行。”
“如果按正常程序也可以办,陈进德为何找到你?”法官问。李劭一脸诚恳地说:“茂名老板习惯了办事先找领导,打招呼,这样事情办得快。不知道广州是否也这样。”
然而,据检方出示的诸多证人证言显示,李劭当时是明知这块土地有问题,具体的经办人员也曾向其汇报过该土地有土地出让金未交齐等问题不能发证,但李劭仍要求属下一定要把证办出来。经办人认为该地块有几项具体问题的意见本来载明在档案内,但当广东省审计部门对茂名市土地管理局进行审计调查时,李劭就指使茂名市国土局相关人员更改了这14宗土地的档案文件,抽掉了其中几页,把“不漂亮”的地方全部修正,重新走一遍审批流程。
对此,李劭认为是属下在案发后推卸责任。据了解,茂名国土局原副局长魏达标,也就是这14宗土地的发证“分管领导”今日也将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魏达标的口供同样指认,是李劭指使他们为这些土地发证,并修改审批档案。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