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7 22:41: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今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要在8月底前对所有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许出站、不许上路、不许营运。
7月22日3时53分,山东省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卧铺大客车,核载35人,实载47人,当行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938公里处时,车辆后部突然起火。事故造成41人遇难、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黄明在深刻剖析“7·22”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后指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切实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要加强安全防范,严格交通管理,落实岗位责任,主动深入地进行排查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对发现的问题不整改坚决不放过,采取坚决措施进一步严格车辆、道路、人员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
黄明指出,要严格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监管。从严开展营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的安全检验,坚决停运一批不合格的车辆,8月底前对所有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许出站、不许上路、不许营运。
此外,省、市、县都要设立举报平台,鼓励和发动群众举报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等非法营运和违规客车。坚决落实安检措施,杜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严格高速公路、危险道路等重点路段的通行秩序管理。科学制定勤务方案,确保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人负责、有人巡逻、有人管事。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路段,以及山区公路、农村道路,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要严格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对申请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的,一律要进行夜间实际道路考试。落实客货运车辆异地交通违法转递制度并通报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和交通管理目标考核,严肃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黄明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保安全保畅通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要落实中队长在岗、大队长上路、支队长查勤、总队长考评的领导干部四级勤务制度,加强统筹谋划整体协调,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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