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9 14:14:00 我要评论
来源: 四川新闻网广元市元坝区年仅17岁少女小倩(化名),被犯罪嫌疑人何某诱骗至剑阁县普安镇其母王某所开的“壹加壹”美容美发按摩店,采用殴打、恐吓等方式,逼迫卖淫两月。7月21日,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剑阁县公安局普安派出所联合出击,将其成功解救并护送回家。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女,22岁)、王某(女,44岁)被依法刑拘。
市民报警 民警快速出击
“接到报警纯属偶然!” 广元市利州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刘昭明警官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
21日上午10时许,利州分局在城区某网吧对新招聘的协警进行计算机考试,一名市民慢慢走到门口执勤的刘昭明前,迟疑地告诉他,剑阁县普安镇“壹加壹”美容美发按摩店有个女孩给了他一张纸条,叫他交给警察,请警察解救她。
接过纸条,刘警官看到上面歪歪斜斜写有电话号码和一个地址,他立即电话通知利州分局刑警大队。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对案件确定这是一起强迫妇女卖淫案件。他们立即按纸条上的号码拨打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纸条上的地址也表述不清,难以查找。
12时许,刑警大队驱车抵达剑阁县普安镇。经过外围调查,找到了报案所称的“壹加壹”美容美发按摩店。
刑警通知普安派出所并与前来的普安派出所公安民警一道,对美容美发店周围进行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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